索   引   号: 014000319/2008-00163 分          类: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通知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 文 日 期: 2008-07-02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08年全省环境整治试点村名单的通知 主   题   词: 建设 村庄
文          号: 苏政办发〔2008〕55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公布2008年全省环境整治试点村名单的通知
时          效:

   

  苏政办发〔2008〕55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08年

  全省环境整治试点村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的部署要求,经各地申报,省建设厅审核,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南京市浦口区汤泉镇泉西村等201个村庄为2008年全省环境整治试点村,现予公布。

  开展村庄环境整治试点示范,推进全省村庄建设整治工作,对于改善村容村貌、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落实建设资金,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各级村镇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交通、卫生、农林、水利、环保等部门,抓紧编制实施村庄建设整治规划,引导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重点向试点村庄倾斜,将农村公路延伸到村内,优先实施河道清淤、清洁能源应用、改厕改水,配套建设村庄排水、生活垃圾收运、公共厕所、路灯、公共绿化等设施,并因地制宜地开展建筑出新和景观改造,形成一批“乡土风情浓郁、环境自然整洁、设施配套适宜”的示范村庄。省建设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指导服务和督促检查,促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2008年全省环境整治试点村名单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日

文件下载及其附件:苏政办发〔2008〕55号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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