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9-01122 分          类: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9-11-24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将姜堰市大泗镇划归泰州市高港区管辖的批复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复〔2009〕80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将姜堰市大泗镇划归泰州市高港区管辖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9〕80号

 

  省政府关于将姜堰市大泗镇

  划归泰州市高港区管辖的批复

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姜堰市大泗镇划归高港区管辖的请示》(泰政发〔2009〕89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姜堰市大泗镇划归泰州市高港区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后,高港区行政区域面积335.14平方公里,人口31.14万人,辖5个镇、3个街道;姜堰市行政区域面积923.12平方公里,人口80.31万人,辖15个镇。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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