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9-01057 分          类: 政府文件 城市规划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9-04-30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调整泰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复〔2009〕32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调整泰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9〕32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泰州市

  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姜堰市罡杨镇划归海陵区管辖的请示》(泰政发〔2009〕51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姜堰市罡杨镇划归泰州市海陵区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后,海陵区行政区域面积300.46平方公里,人口50.51万人,辖4个镇,9个街道;姜堰市行政区域面积953.12平方公里,人口83.36万人,辖16个镇。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9〕3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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