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9-01107 分          类: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含住房)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09-09-27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南通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批复 主   题   词: 建设 节水型 试点 水资源 开展
文          号: 苏政复〔2009〕66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南通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09〕66号

  

省政府关于南通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批复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实施南通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09年-2020年)的请示》(通政发〔2009〕7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编制的《南通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09年-2020年)》,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是有效保护和高效利用水资源的积极探索,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你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工作机制,制订年度实施计划,确保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顺利开展。

  三、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节水减排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改善水生态环境,不断提高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强化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高校、节水型社区等各类载体建设,深化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节水投入机制,设立节水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保障试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四、加强全社会节约用水宣传力度,大力开展群众性节水减排活动,强化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是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创新工作。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完善试点工作体系,创新试点工作措施,为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宝贵经验。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9〕66号.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0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对接沿海大开发加快推进徐宿连航道建设实现苏北联江通海的建议) 12-06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
视频解读
相关政策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