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09-01107 | 分 类: | 政府文件 城乡建设(含住房)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09-09-27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南通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批复 | 主 题 词: | 建设 节水型 试点 水资源 开展 |
文 号: | 苏政复〔2009〕66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南通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批复 | ||
时 效: |
苏政复〔2009〕66号
省政府关于南通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批复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实施南通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09年-2020年)的请示》(通政发〔2009〕7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编制的《南通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09年-2020年)》,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是有效保护和高效利用水资源的积极探索,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你市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工作机制,制订年度实施计划,确保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顺利开展。
三、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节水减排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改善水生态环境,不断提高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强化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高校、节水型社区等各类载体建设,深化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节水投入机制,设立节水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保障试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四、加强全社会节约用水宣传力度,大力开展群众性节水减排活动,强化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参与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是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创新工作。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完善试点工作体系,创新试点工作措施,为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宝贵经验。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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