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09-01110 | 分 类: | 政府文件 城市规划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09-09-30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泰兴市黄桥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批复 | 主 题 词: | 历史 保护 黄桥 |
文 号: | 苏政复〔2009〕71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泰兴市黄桥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批复 | ||
时 效: |
苏政复〔2009〕71号
省政府关于泰兴市黄桥历史文化
名镇保护规划的批复
泰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批准黄桥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请示》(泰政字〔2009〕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泰兴市黄桥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二、同意黄桥历史镇区保护范围为北至直来河,南至如泰运河,东至致富路,西至姜黄河。划定的东片历史文化街区范围为北至米巷,南至沿东进路新建建筑北侧,东至口巷,西至沿十桥路新建建筑东侧,面积约6.8公顷;西片历史文化街区范围为北至黄桥小学,南至封家园北侧弄堂,东至沿十桥路新建建筑西侧,西至永丰巷,面积约4公顷。
三、按照保护规划要求,制定完善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各类建设用地,重点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古树名木以及“黄桥烧饼”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整体上保持黄桥历史镇区三面环水、夹河穿镇、古街巷成网的空间格局和古镇风貌。
四、优化历史镇区用地布局,完善道路交通结构,加强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提高镇区人居环境质量。
五、抓紧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进一步明确保护要求,全面落实保护措施。
六、加强保护规划与黄桥镇总体规划的衔接,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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