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0-00012 分          类: 政府文件 财政 决定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0-01-15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财政收入增长较快贡献较大市县的决定 主   题   词: 财政 表彰 年度 增长 政策
文          号: 苏政发〔2010〕10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表彰2009年度财政收入增长较快贡献较大市县的决定
时          效:

  

  苏政发〔2010〕10号

  省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财政收入

  增长较快贡献较大市县的决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2009年,全省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和严重困难,全面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一系列政策措施,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了良好势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为激励先进,省人民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财政收入增长较快、贡献较大的市、县(市)予以表彰。

  一、享受省集中收入返还奖励政策的市、县(市),2009年度地方税收收入增幅超过全省市、县(市)平均增幅的,授予“财政收入增收表彰单位”称号。

  二、不享受省集中收入返还奖励政策的市、县(市),2009年度地方税收收入增幅超过全省、市县(市)平均增幅的,以及2009年度上交省增量超3.5亿元的市、超1.5亿元的县(市),授予“财政收入新增贡献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市、县(市)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地要向受表彰的市、县(市)学习,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快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为夺取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新胜利,把江苏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而努力奋斗。

  附件:1.获得“财政收入增收表彰单位”称号的市、县(市)名单

        2.获得“财政收入新增贡献先进单位”称号的市、县(市)名单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文件下载及附件:苏政发〔2010〕1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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