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0-00096 分          类: 政府文件 机关事务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0-10-14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调整省际畜禽运输检查消毒站的批复 主   题   词: 同意
文          号: 苏政复〔2010〕66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调整省际畜禽运输检查消毒站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10〕66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省际

  畜禽运输检查消毒站的批复

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你部《关于要求调整省际畜禽运输检查消毒站的请示》(苏动防指〔2010〕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交通道路实际情况,同意对省际畜禽运输检查消毒站布局进行适当调整。同意增加徐州泉山火花畜禽运输检查消毒站,站点设在泉山区火花办事处境内310、311国道交汇处;同意将潘家花园畜禽运输检查消毒站移至省际交界处马集路口处,将新沂新安畜禽运输检查消毒站移至与山东接壤的新郯公路(205国道)苏鲁交界处,将仪征大仪畜禽运输检查消毒站移至大仪镇河北村,将泗洪青阳畜禽运输检查消毒站移至与安徽接壤的泗宿公路(泗洪至宿州)马公段,将赣榆墩尚畜禽运输检查消毒站移至赣榆204国道青口镇城南;同意撤销溧阳胡桥畜禽运输检查消毒站。

  上述调整事项,由你部会同省有关部门抓紧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加强对畜禽运输检查消毒站的管理,严禁以任何借口收取费用,坚决防止和杜绝“三乱”现象发生。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10〕66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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