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0-00023 分          类: 政府文件 城市规划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0-02-24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江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保护 历史文化 规划 历史
文          号: 苏政复〔2010〕14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江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10〕14号

 

  省政府关于江阴历史文化名城

  保护规划的批复

江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批〈江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9年—2020年)〉的请示》(澄政发〔2009〕1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9年—2020年)》和规划提出的保护原则与目标任务。

  二、同意你市历史城区保护范围为古城墙以内的城区、古城墙以外的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和南门忠义街地段。原则同意你市划定的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面积约3.69公顷,具体范围由你市在历史文化街区详细规划中确定。

  三、望按照保护规划要求,制定并完善各项政策措施,重点保护好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长泾历史文化名镇及其他古镇(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古井和江南丝竹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好历史城区内的护城河及街巷格局和君山至锡澄运河、君山至黄山两条视觉走廊,着力打造城市特色。

  四、深入细致地做好历史文化遗存调查,合理确定保护对象,明确保护要求,抓紧编制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详细规划。依法监管历史文化名城特别是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整治工作,防止对传统风貌造成不良影响。

  五、加强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统一。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文章下载:苏政复〔2010〕1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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