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0-00041 | 分 类: | 政府文件 水利、水务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0-04-16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的批复 | 主 题 词: | 河道 |
文 号: | 苏政复〔2010〕27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的批复 | ||
时 效: |
苏政复〔2010〕27号
省政府关于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的批复
省水利厅:
《关于报批〈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的请示》(苏水计〔2010〕37号)收悉。你厅根据涉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有关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水利专项规划,经过规划论证和专题研究,提出了全省727条骨干河道名录及其分类分级办法。经研究,同意你厅编制的《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
对全省骨干河道进行分类分级,是推进河道科学治理、加强河道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你厅要抓紧制定完善河道分类分级建设管理的办法,合理划分不同等级河道建设管理的事权和财权,加大对骨干河道建设管理的力度,科学利用河道资源,切实维护河道生态健康,充分发挥河道功能效益。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河道建设管理各项规定,切实加强骨干河道建设管理,规范涉河活动,维护河道引排能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河道建设管理水平。
附件: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