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0-00067 | 分 类: |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0-07-25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调整大丰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复〔2010〕49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调整大丰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 ||
时 效: |
苏政复〔2010〕49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大丰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大丰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请示》(盐政发〔2010〕117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大丰市大中镇、裕华镇,将原大中镇、裕华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大中镇,镇政府驻大丰市人民南路35号。
二、同意撤销大丰市新丰镇、方强镇,将原新丰镇、方强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新丰镇,镇政府驻新丰集镇健康路1号。
行政区划调整后,大中镇行政区域面积293.62平方公里,人口20.23万人,辖23个居委会、37个村委会;新丰镇行政区域面积277平方公里,人口10.77万人,辖10个居委会、33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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