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0-00079 | 分 类: | 政府文件 水利、水务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0-08-24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大丰港新建二期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 主 题 词: | 码头 开放 |
文 号: | 苏政复〔2010〕59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同意大丰港新建二期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 ||
时 效: |
苏政复〔2010〕59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大丰港
新建二期码头对外开放的批复
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大丰港开放水域范围内新建二期码头正式对外开放的请示》(盐政发〔2010〕14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丰港新建二期码头对外国籍船舶开放。
二、望你市督促码头有关经营管理单位认真落实省级验收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码头监管设施和条件。
三、码头对外开放后,对职工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涉外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促进对外开放各项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10〕5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