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1-03-14 10:40 字体:[ ]

 


关于江苏省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
与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1年2月10日在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江苏省财政厅厅长 潘永和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江苏省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是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极为复杂的一年。在中共江苏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抓创新、惠民生,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支持统筹推进“三农”、民生和社会事业各项工作,着力深化财政改革,全面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较好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
        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079.86亿元,比上年增收851.08亿元,增长26.4%。其中,税收收入3312.61亿元,增长24.8%。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四税3134.39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564.30亿元、缴库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64.67亿元,财政总收入(原口径)11743.22亿元,比上年增长39.7%。全省一般预算支出4843.84亿元,比上年增加826.48亿元,同比增长18.6%。
        全省一般预算总来源5669.43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4079.86亿元,中央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991.36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89亿元,上年结余及结转509.21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总支出5008.79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4843.84亿元,上解中央支出164.95亿元。收支相抵,预计未完事项应结转下年支出及年终结余660.64亿元。
        省级征收的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14.31亿元,比上年增收2.48亿元,增长0.8%,完成调整预算的101.1%。同时,全省一般预算收入也超额完成预算,按财政体制规定,省级会有一定的超收财力。根据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要求,超收财力主要用于教育支出和补充预算储备基金等。省级一般预算支出1356.30亿元(其中,按规定在省本级列报的支出687.99亿元,专项补助市县668.3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3%,增长14.3%。
        省级一般预算总来源2329.36亿元。其中,省级一般预算收入314.31亿元,中央税收返还及各项补助收入991.3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含上解中央部分)793.91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89亿元,上年结余及结转120.29亿元,调入资金20.49亿元。省级一般预算总支出2215.90亿元。其中,本级一般预算支出687.99亿元,上解中央支出164.95亿元,对市县税收返还及补助支出1313.96亿元(其中,税收等返还支出393.54亿元、转移支付和各项结算补助252.11亿元、专项补助668.31亿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出49亿元。收支相抵,预计年终结余结转113.46亿元,其中,未完事项结转下年支出113.34亿元,年终结余资金0.12亿元。
        上述预算执行数字,省财政在与财政部和市县财政办理正式决算、结算后还会有一些变动,届时我们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0年全省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支运行更趋平稳。2010年以来我省经济运行高开稳走、持续向好,呈现出创新引领、质量提升、结构优化、后劲增强的良好态势。在此基础上,财政收入高开稳走,运行态势逐步趋稳。一季度,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增幅受去年同期低基数影响,增长32.6%,从二季度开始累计增幅逐步趋稳,后三季度分别增长26.4%、25.1%、26.4%。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增幅比上年提高8.2个百分点,区域增长也更趋协调,苏北、苏中、苏南一般预算收入分别增长45.3%、34.8%、23.1%,苏中苏北一般预算收入占全省比重34.6%,比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同比增长18.6%,支出结构持续优化。教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分别增长25.6%、25.5%、21.4%、20.5%、18.8%,民生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各级财政继续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主要反映各级党政机关运转费用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低于一般预算支出平均增幅8.6个百分点。
        (二)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一是全面落实支持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的各项财政政策。继续实施家电、汽车、摩托车、农机下乡和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累计补贴总额56.26亿元,拉动消费超过496亿元。完善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继续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促进城乡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高,消费预期持续改善,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7%。二是引导投资结构不断优化。争取中央扩内需资金59.72亿元,落实地方政府配套资金44.74亿元。京沪高铁、沪宁城际高铁、淮安涟水机场、通榆河北延工程等一大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得到重点支持。在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我省2010年政府债券发行总额在上年84亿元基础上增加5亿元,提高了各级政府公共投资能力。认真落实增值税转型、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结构性减税政策,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审批管理,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支持外贸稳步回升。落实出口退税1301.96亿元支持外贸企业发展,全年进出口总额超过国际金融危机前最高水平,增长37.5%。
        (三)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一是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坚持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紧密结合,支持启动实施新兴产业倍增、服务业提速、传统产业升级“三大计划”,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省财政新增安排省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10亿元,总额超过30亿元,推动六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安排1.7亿元支持传统产业重点技术改造,安排7.7亿元支持中小科技企业产业和技术升级。充分发挥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的带动作用,推动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逐年提高。二是着力引导自主创新。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支撑计划、产学研联合创新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通过财政投入积极引导社会研发投入,区域创新能力继续保持全国第一。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支持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三是坚持人才优先投入、优先发展。各级财政设立人才培养、引进和奖励专项资金,省级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增加到4亿元。2010年省级各类人才培养、引进和发展投入共计14亿元。四是支持推进节能环保。下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47.72亿元,重点支持太湖和淮河流域治污、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工业污染点源治理。制定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收费政策,在无锡市、常州市进行开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试点。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贴,支持苏州、南通两市实施国家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和推广。
        (四)切实加大“三农”投入。进一步完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政策覆盖范围进一步拓宽。一是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省财政兑付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61.6亿元。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创业技能培训扶持力度,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5万人次、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次、农民创业培训10万人次。下达脱贫攻坚财政奖补资金9.47亿元,有效推进脱贫攻坚工程。二是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加快实施农村实事工程,下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47.25亿元用于重点水利工程和农田水利建设。安排17.13亿元大力支持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全省高效农业面积占比已达到三分之一。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8.5亿元,改造中低产田120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100万亩。补助7.75亿元建设农村公路4500公里。支持新建改建农村桥梁6000座。农村改水三年目标如期实现,累计解决127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三是支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省财政安排促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奖励补偿资金7.33亿元,增长49.5%,全年“三农”贷款增幅超过全省贷款平均增长幅度。农业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安排财政保费和巨灾风险准备补贴5.4亿元。四是支持深化各项农村改革。继续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无锡、溧水等8个市县获得中央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奖励。从政策和资金两方面积极支持苏州城乡发展一体化试点,探索城乡统筹发展的有效途径。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覆盖范围,继续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水平。直接面向农民的“一折通”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全省通过“一折通”发放的财政涉农补贴项目90多项,发放资金总额近130亿元。
        (五)重点保障民生投入。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做好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一是完善和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基准定额提高到小学450元、初中650元。向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省财政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0.58亿元,帮助经济薄弱地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实施免收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寄宿生住宿费政策,受益学生92.5万人。免除11万名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继续提高省属高校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标准,生均提高300元。发放高校国家助学金7.17亿元,惠及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3.9万人。应对食品价格上涨,向高校食堂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666万元。省财政安排的高校化债资金提前一年全部拨付到位,帮助学校节省利息支出5亿元。二是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超过128.7万人。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加快推进,全省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98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平均提高10%,新农保参保率达到99%。全省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城乡医疗保障覆盖率超过9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苏中、苏北地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和155元以上。经过各级政府的多年努力,我省已初步实现了城乡低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四个全覆盖”。临时物价补贴发放对象进一步扩大,全省全年投入物价补贴资金3亿元,有效缓解了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带来的影响。三是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建成保障性住房25.47万套,全省廉租住房在保户数7.84万户,改造各类棚户区10万户,初步实现城市低保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应保尽保、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应保尽保。四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比例达77%。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启动实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顺利推进。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年救助对象超过400万人次。此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趋完善,支持中山陵等238家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继续做好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省对市县政法转移支付16.27亿元,不断推进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
        (六)各项财政改革稳步推进。一是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四位一体”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更趋成熟,通过科学规范和细化财政管理各个环节的职责分工、改革方向与流程控制,进一步提高了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绩效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财政监督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二是在全国率先立法规范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定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专项资金设立、调整、撤销的条件、主体和程序,明确专项资金设立、调整、撤销必须报省政府批准。建立了专项资金的正常退出机制。提出设立专项资金年度目录制度,作为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和政府融资平台管理。在贯彻中央要求、摸清债务底数的同时,拟定了加强我省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具体办法。四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制订了省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办法,通过严格预算下达和指标执行的时间要求、控制预算追加、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收回基本支出结余、实施进度考核、加快转移支付执行进度、下放项目管理权限等措施切实加快了省级预算执行进度。五是预算编制水平不断提升。启动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动态化管理,将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贯穿于省级部门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做到部门预算随时编报、即时审核。积极探索资产管理、绩效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010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回顾过去的五年,我省财政事业发展历程极不平凡。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财政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政策工具,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全省人民先后取得了处置太湖蓝藻事件、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等重大胜利,为全省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城乡面貌显著变化、人民群众得益更多做出了积极贡献。这五年来,也是财政自身改革和自身发展最快的五年,财政收支规模迅速扩大,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契合江苏省情的公共财政框架体系初步构建。一是在应对复杂形势中实现了“十一五”时期财政收支快速增长,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十一五”前期,受结构性、输入性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是财政宏观调控的主基调。国际金融危机全面爆发后,各级财政适时将稳健的财政政策调整为积极的财政政策。省财政在省人大的大力支持下,及时调整预算,在最短时间内筹措100亿元资金用于扩内需项目。2008年以来,通过全力落实扩内需、保增长、促发展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我省在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冲击,实现经济率先复苏的同时,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先后于2007年、2009年和2010年跨越2000亿元、3000亿元和4000亿元三个台阶,五年累计收入超过13900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2倍,年均增长25.3%。“十一五”时期我省一般预算收入总量在全国稳居第二,为省委、省政府实施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二是在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建立了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的财政政策体系,为“十二五”时期以及江苏财政的长远发展打下了良好的体制机制基础。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在全国率先创造性地将分税制财政体制调整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通过财政体制机制引领约束全省特别是市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又好又快发展。新的财政体制将地方税中金额最大、增长较快、与现代服务业关联度最高的营业税全留地方,在鼓励地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同时,进一步下倾了财力。三是在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异上不断丰富财政政策手段,城乡统筹发展、区域共同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着力于破解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及城乡发展差距,省财政在财政政策手段上不断谋求新的突破。2007年实行财政省直管县,提高了财政管理和资金分配效率效益,扩大了县级财政统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权限,给县域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不断创新财政支农手段,在全国率先实施了省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得到了国务院、财政部高度重视。丰富财政扶持区域经济发展手段,变“输血”为“造血”,推动产业、财政、科技和劳动力“四项转移”,促进南北共建开发园区建设。“十一五”时期是我省财政支农投入、对苏北转移支付规模最大的五年。五年农林水支出合计1517亿元,年均增长37.9%,是“十五”时期的4.6倍。省对苏北地区转移支付1638亿元,年均增长33.2%,是“十五”时期的4.7倍。四是在顺应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殷切期望中加快财政支出结构调整,教育、社保、医疗等民生重大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十一五”期间是各项民生改革相对集中的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免费义务教育、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重大民生政策的实施都需要大量的财政投入。为保证重点民生支出需要,全省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省本级行政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安排已连续三年零增长。省财政大规模整合财政专项资金,解决专项资金项目过多、用途交叉、使用分散和重分配、轻绩效的问题,集中财力办大事。五年来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已初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高,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公共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投入快速增长、覆盖范围逐步扩大、注重制度创新的财政民生保障机制日益健全。
        “十一五”时期,全省财政工作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监督指导、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辛勤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向长期以来理解关心财政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和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部分县乡基层财政比较困难,需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财税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预算编制尚需进一步细化,预算执行进度还不够均衡;财政管理、制度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预算外资金管理和使用亟待加强,等等。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1年预算草案
        (一)2011年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
        2011年是“十二五”发展的开局之年,综合判断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既面临很多有利条件,又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做好全年财政工作,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共在,机遇和挑战并存。一方面,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趋势没有改变,有利于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另一方面,财政减收增支因素不断增加,国家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调整增值税征收范围、继续对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等会减少财政收入,水利、教育、社会保障、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等都需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根据全省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有关要求,2011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十二五”发展的主题主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继续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加大对“三农”、结构调整、自主创新、民生和社会事业、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增收节支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一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收支预算安排将全面贯彻省委稳增长、转方式、控物价、惠民生、促和谐的要求;二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收入预算既与主要经济发展指标相适应,又充分考虑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减收因素,以及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造宽松的环境;三是优化结构、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重点支出投入。继续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省级各单位公用支出继续实行零增长。
        (二)全省预算草案
        根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2011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等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指标,按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求,并考虑政策性减免税费和新增支出等因素,2011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安排为4488亿元,比2010年执行数(下同)增加408亿元,增长10%。一般预算支出安排为5377亿元,增加533亿元,增长11%。这样安排,既是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对财政收支规模的正常要求,又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了一定空间,既积极又稳妥。
        (三)省级预算草案
        1. 省级收入预算安排情况。省级征收的一般预算收入主要由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构成,三项合计占全部收入的80%以上。根据2011年省级企业效益和全省金融保险行业营业收入预计增长情况,同时考虑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等因素,2011年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安排为341亿元,剔除新纳入预算管理列收列支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比增长5%。2011年省级一般预算收入总来源2317.27亿元(不包含2011年仍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其中,一般预算收入341亿元,中央税收返还及补助收入1020.75亿元(其中中央专款400亿元),市县上解收入842.06亿元,上年结余结转113.46亿元。
        2. 省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上述省级一般预算总来源2317.27亿元,减去根据财政部要求专款专用的中央专款400亿元、上年结余结转113.46亿元、上解中央支出181.88亿元、按体制规定对市县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补助725.17亿元,省级当年可用财力896.76亿元,剔除列收列支的非税收入等不可比因素,较2010年年初预算数同比增长8%。2011年省级当年可用财力增长有限,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作为省级收入重要来源的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直属分局管户相对稳定,省级收入缺少新的增长点;二是现行体制充分体现财力下倾要求,缩小了省级集中市县增量收入的范围,降低了省级集中度。
        2011年省级可用财力896.76亿元全部安排一般预算支出(含对市县专项补助),较2010年年初预算安排数(下同)同比增长8%。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如下:(1)一般公共服务81.90亿元,增长1.8%;(2)公共安全49.78亿元,同比增长5.9%;(3)教育168.27亿元,增长15.1%;(4)科学技术39.47亿元,增长9.3%;(5)文化体育与传媒20.89亿元,同比增长8.9%;(6)社会保障和就业85.70亿元,增长26.9%,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所有行政机关的离退休人员经费统一调整至该科目反映;(7)医疗卫生73.35亿元,增长11.4%;(8)节能环保36.38亿元,增长9.8%;(9)城乡社区事务3.56亿元,同比增长31.3%;(10)农林水事务125.31亿元,增长10.2%;(11)交通运输109.28亿元,和上年基本持平;(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5.87亿元,同比增长12.9%;(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3.20亿元,同比增长12.1%;(1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1.44亿元,同比增长7.6%;(15)住房保障支出15.36亿元,同比增长13.5%;(16)其他各项支出37.01亿元,同比增长0.2%。
        汇总以上各科目,2011年省级财政用于省直单位基本运转支出181.84亿元(包括由省财政负担的省属院校100.27万人在校生以及监狱在押犯人、劳动教养人员等支出),占20%,用于各项事业发展支出714.92亿元,占80%。省级行政运转成本继续得到有效控制,省级财力主要用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落实省委、省政府财力下倾要求,将大部分事业发展支出通过专款形式补助到市县,重点支持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以及教育、农林水、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贯彻了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财政部要求,从2011年起除教育收费外的所有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近年来,按照逐步将所有政府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要求,我省已陆续将原在预算外管理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今年,全省各级财政将严格按照财政部要求,将其他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相应增加的一般预算收支,将通过预算调整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完成2011年预算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着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以支持扩大内需为立足点,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新格局。促进扩大消费需求。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着力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增加财政支出用于改善和扩大消费的比重。加大收入分配调整力度,启动收入倍增计划。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安排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7.7亿元,比上年增加0.7亿元(下同)。安排省级科教兴农与农民培训专项资金5.85亿元,增加0.5亿元,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安排城乡低保补助资金12.64亿元,增加1.64亿元。增加安排1.4亿元资金专项用于落实基层公共卫生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逐步实施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改善居民消费预期。着力培育消费热点,安排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4.3亿元,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省级配套资金2.4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1.5亿元,积极落实鼓励消费的各项财税政策。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省级财政新增投资支出,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水利设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优先安排续建、投产和收尾项目,严格控制新上项目。集中财力支持200个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民生项目建设。继续做好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资金使用工作,增强地方各级政府公共投资能力。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充分发挥产权市场活跃民间投资、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和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支持提升外贸出口竞争力。继续安排省级外经外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7亿元,支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促进外贸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和保单融资规模。发挥财税政策稳定物价的作用。大力支持粮油、蔬菜、棉花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生产,做好必需商品进口以及储备物资投放工作,促进市场供求平衡和物价基本稳定。进一步完善物价动态补贴机制,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的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因价格上涨受到影响。继续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等部分公益性行业给予油价补贴。
        (二)着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大力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充分发挥财政体制、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深入实施“三大计划”,积极构建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服务经济为主体、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继续增加技改投入,安排省级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和技术改造专项引导资金8亿元。安排金融机构贷款增长风险补偿奖励资金2亿元,鼓励支持优势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境实施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认真落实好各项减税减费政策,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加快完善我省信用担保、再担保体系,推进股权登记质押平台建设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2011年省级共安排科学技术支出39.47亿元,支持推动六大新兴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金为主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通过参股、提供融资担保、跟进投资等方式支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发展。支持国有资本投资创投平台和担保基金。支持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安排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4亿元,增加1亿元专项用于扶持物联网发展。安排省级旅游产业引导资金和宣传促销专项资金2.2亿元,鼓励旅游业做大做强。安排省级文化产业专项引导资金2亿元。安排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5亿元。安排省级其他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4.4亿元,增加1.95亿元。充分运用财政投入、税收优惠等手段,努力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规模壮大、水平提升、占比提高。
        (三)着力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充分发挥财政资源配置作用,以支持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为基础,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为核心,大力支持创新型经济加快发展。支持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大幅度增加人才发展投入,安排省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引进专项资金5亿元,增加1亿元,更大力度支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支持以高端人才引领自主创新,吸引更多的创新型人才到江苏发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安排重大科技支撑与自主创新专项引导资金6.9亿元,农业科技自主创新专项资金1亿元,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省级配套专项资金1亿元等,进一步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加大对科技创新团队资助力度,支持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强化基础科学研究,安排自然科学基金1.5亿元,增加0.5亿元。安排科技服务平台专项引导资金3.5亿元,增加0.5亿元,重点支持以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研究院为核心的企业重大研发机构建设。安排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11亿元,增加1亿元,促进科研项目与产业需求对接,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支持高新区、大学科技园的“校企联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等产学研重大创新载体建设。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充分利用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方式促进金融企业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加快构建新型科技投融资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作用,积极吸引民间资本、海外资本,帮助中小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新品开发、产业集聚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科技企业上市融资。
        (四)着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全面提高城乡统筹发展水平。支持把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作为城市化战略的延续和提升,坚持将推进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坚持将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和“三个确保”的要求,持续加大支农资金投入。2011年省级农林水支出科目安排125.31亿元,增加11.55亿元。继续探索和完善资金整合、财政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先建后补等机制,形成多元化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格局。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省级安排水利基建资金25.56亿元,支持全面完成列入国家规划的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支持加快小农水重点县水利建设。安排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级配套资金7亿元,省级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4.5亿元,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150万亩。安排省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16亿元,增加0.76亿元。支持重大疫情防治和防旱抗汛,安排省级重大动物防疫和防灾减灾专项资金6.08亿元,增加0.66亿元。认真落实好农村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安排省级扶贫专项资金4.66亿元。支持现代农业的发展。安排省级现代农业专项资金19.4亿元,增加5.4亿元,支持新增高效农业面积300万亩、设施农业面积80万亩。加快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基地,重点支持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和质量安全体系。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增加0.5亿元,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及推广的财政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6.6亿元,增加0.6亿元,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发放,支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规范有序发展。推动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安排县乡河道疏浚专项资金3.6亿元。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绿色江苏建设和农村清洁能源利用,安排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资金8.67亿元,增加1.25亿元。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新增安排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试点专项资金2亿元,开展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试点,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安排专项资金13.91亿元,增加1.7亿元。继续开展经济薄弱村公益性债务化解工作。
        (五)着力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支持三大区域在更高层次上统筹发展。以落实分税制财政体制为基础,以支持沿海开发为重点,以完善转移支付政策为方向,充分发挥区域发展激励政策作用,在更高层面上推进区域共同发展。大力支持沿海开发。继续落实国家和省推进江苏沿海开发的一系列既定财税政策,全力支持建设大港口、发展大项目、滩涂大开发,加快临港产业园区建设,培育特色产业基地。支持推进沿海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沿海投融资平台建设,支持筹备沿海产业投资基金和江苏沿海发展银行。提高三大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及时兑现各类开发园区财政奖补政策,支持以南北共建开发园区为载体,推进苏北地区的新型工业化。落实苏北经济薄弱地区收入全返政策,支持苏北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发挥沿海开发和沿江开发的联动效应,推进苏中地区经济国际化。通过专项资金引导,支持以产业错位发展为手段,在苏南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创新型经济,进一步提高产业发展层次和竞争力,更好地发挥苏南对苏中苏北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持推进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持推进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长三角地区高速铁路网、城际轨道交通和机场体系,构建沿江城市与沪宁杭“一小时都市圈”。抓紧规划实施苏北铁路建设。做好对口援疆、援藏工作。安排省级新一轮援疆资金3.34亿元、援藏资金0.41亿元。
        (六)着力支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生态省建设。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在支持生态省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围绕支持发展生态经济、治理生态环境、开展生态建设,将环保优先、节约优先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加大环保投入。强调政府在建设生态省、发展生态经济中的主导作用,逐年加大投入。安排省级环保引导资金5亿元,增加2亿元,支持重点流域和区域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项目建设。统筹各类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推进太湖、淮河和长江沿岸等重点流域的环保治理工程建设,2011年省级继续安排太湖水污染治理引导资金20亿元。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安排省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3.5亿元,增加2亿元。加强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扎实做好发展循环经济、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建筑节能等工作。安排省级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4亿元,增加1亿元,其中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安排2亿元,循环经济专项引导资金2亿元。扩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产品目录范围,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全面落实“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大力开展以转变生产生活方式为核心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强化税收促进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作用。大力推进深化环保收费改革,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并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功能。
        (七)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牢固树立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整合财政资源,支持办好省政府提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件实事,不断加大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向民生的倾斜力度。促进教育优先发展。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优先保障,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省财政安排教育支出168.27亿元,比去年增加22.02亿元,增长15.1%,占一般预算支出的18.8%。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新增安排专项经费2亿元用于对经济薄弱地区新建农村合格幼儿园给予奖补。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安排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9.41亿元,增加4.55亿元,安排经济薄弱地区教师绩效工资补助10.58亿元。从2011年春季学期起,对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加快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安排以奖代补资金2亿元,增加1亿元。支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安排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资金3.33亿元,增加0.99亿元,推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和国家级、省级示范院校建设。进一步提高省属高校生均拨款标准,生均提高800元。安排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与发展专项经费16.3亿元,实施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促进高校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等内涵提升。支持高校部省共建,安排省级配套资金2亿元。加大对师资建设的支持力度,安排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资金2.53亿元,增加0.84亿元。支持扶困助学工作,安排经费13.69亿元,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标准提高到生均1500元。将中等职业学校免收学费政策受益对象从农村扩大到城市,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进一步提高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生均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继续增加就业资金投入,及时扶持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进一步推动促进就业政策向农村延伸。深化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安排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0亿元、困难市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20.41亿元,全面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着力巩固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保发放工作成果,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切实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管理,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加大城乡低保投入,巩固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困难群众节日慰问办法,对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实行适度普惠性节日慰问补助。支持完善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为基础,以医疗、重残、临时救助、灾害救助为辅助的社会救助体系。支持残疾人事业和老龄事业发展,安排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专项资金0.7亿元、社区新型养老服务机构补助资金1.3亿元、农村敬老院建设经费1亿元。继续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管理工作。加大医疗卫生支出投入。安排省级医疗卫生支出73.35亿元,增加7.48亿元,增长11.4%。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做好大学生属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补助经费21.27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4.6亿元。加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投入,安排专项经费1.5亿元,重点支持经济薄弱地区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积极推进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收支两条线试点工作,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16亿元。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安排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补助资金4.88亿元,确保2011年全省所有地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保障性住房投入力度,安排补助资金4亿元,通过对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考核,实行以奖代补。落实好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加快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和供应,扩大廉租房覆盖面,确保完成全年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和廉租住房补贴发放任务。加大省级文体事业投入。安排20.89亿元,增加1.71亿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范围,支持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加大文化遗产保护投入力度。继续推进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完善政法经费合理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大政法专项转移支付力度,推进基层政权建设。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安排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专项经费2.16亿元,稳定低生育水平和建立人口均衡发展机制。
        (八)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机制改革,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快财税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一是健全政府预算体系。从2011年1月1日起,所有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实施财政专户管理)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为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省财政将抓紧清理收入项目,准确界定收入口径,督促市县认真执行相关政策。严格执收规定,防止各类擅自减免、不收、缓收或截留、挤占、挪用。规范资金缴库行为,加强过渡户管理。二是积极稳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做好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扩缴工作,将征收范围扩大到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员。分步实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健全个人所得税制度。做好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行增值税改革试点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制度,将部分容易产生环境污染、大量消耗资源的产品以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继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清理归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继续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三是继续狠抓增收节支。支持税务、海关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控制减免税,制止和纠正越权减免税收,严厉打击利用假发票等手段偷骗税违法行为,努力做到依法征管、应收尽收,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不断提高收入质量。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三项经费,不得超过连续两年压缩后的规模。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四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各级财政部门和政府行政事业单位的举债或担保行为,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在预算之外,采取借款、拖欠、自行发行债券、签订回购协议等方式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作为保证人直接或变相提供担保,不得以财政性收入、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规范融资平台债务管理,加快建立融资平台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统计报告制度,以及债务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实现对融资平台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财政是党和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做好财政工作既离不开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更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各级人大代表对财政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支持。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又是建党90周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深远而又责任重大。我们将在中共江苏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力推动江苏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参阅资料

 


财政预算报告草案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和一般预算支出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指地方政府为履行职能,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纳入预算内管理的各项税收及非税收入总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由地方固定收入和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地方分成部分组成,具体又可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类。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根据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级管理。
        地方一般预算支出指某级地方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预算内资金安排的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代表们在审议财政工作报告时会注意到全省和省级一般预算支出会超过一般预算收入。(如报告中2010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4079.86亿元,一般预算支出4843.84亿元;2011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4488亿元,一般预算支出5377亿元。)主要是因为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财政体制,中央从我省产出的上缴收入中返还部分收入,直接增加支出来源。每年本省产生的财政收入中除可直接使用的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外,还有相当部分收入直接划缴中央金库,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上划中央四税(增值税75%、消费税100%、企业所得税60%、个人所得税60%)。2010年我省上划中央四税合计3134.39亿元。根据中央政府与地方核定财政体制时的既定政策,为保护地方既得利益及调动地方积极性,中央财政每年返还地方一定数额的税收返还。同时,中央为了实现各项执政目标,每年还会给予各省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均直接增加了地方预算内支出来源,导致地方一般预算支出数大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数。此外,上年未完项目结转到本年支出、调入资金等也会加大本年支出数。
        二、省代编预算
        代表们每年大会审议的全省收支预算是省财政的代编预算。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并将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由于上下级人大召开时间的衔接问题,我省每年年初上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预算草案,除省本级总预算草案外,全省预算按代编预算形式报送。全省代编预算通常是根据上年全省财政收支执行结果,并结合当年经济形势判断和财政收支政策等代编的,是全省财政收支的指导性计划。
        三、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通俗地说就是一个部门编制一本预算,并通过该预算全面反映部门的各项收支。
代表们每年审议所看到的省级预算,其实是省级一百多个部门预算的汇总。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是省级各部门。省级部门预算目前实行“两上两下”的编制过程,核心是各部门根据单位职责,对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的全年工作任务来编制本部门预算。财政部门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当年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以及省级财力规模审核省级各部门上报的预算,调整完善后汇总报省人大审议。因此,最终供代表们审议的省本级汇总预算一定程度上是政府各部门全年行政行为的反映。同样,预算执行的核心环节是部门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的均衡性、时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部门对年初工作任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财政部门更多地着力于财政资金管理的制度完善、流程监督、绩效管理等。
        四、财政收入与GDP的增长关系
        经济决定财政,财政收入的增长来源于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包括经济增长的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等多方面内容,GDP是反映经济发展速度的一个重要指标,但财政收入和GDP两者之间增长幅度不同步是一个常态现象。
        财政收入是由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构成,不同的税种和非税收入项目都有不同的经济来源和收入要素,分析某个税种收入增长原因,主要看其税率、税基和税收征管情况,在税率水平不变和征管水平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每种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是由税基的增长速度决定的,由于税种的税基和GDP的因素构成和统计口径并不一致,因而在数量上并没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在我国现行的19个税种中,除了增值税税基(工商业增加值和部分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含的工业和商业增加值部分与GDP关联性较大外,其他税种的税基较少或没有直接的量的对应关系。甚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税基的增长和GDP的增长是负相关关系。即使是与GDP关联性较大的工业和商业增加值,随着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工商业增值税收与GDP的增长也不同步。同时,价格水平变化、税收政策的调整和税收征管水平的变化产生的税收收入总量变化,也与GDP的变化基本无关。例如,2009年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以及执行新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办法,使消费税收入大幅增长。
        另外,在特殊情况下,财政收入和GDP的增长甚至可能趋于相反。如2009年1季度,全国GDP增长达到6%,但全国财政收入同比却下降近10%。随着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预算改革和预算管理的力度,大量预算外资金逐步纳入预算管理也助推了近年来财政收入的持续较快增长。据统计,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并不高。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名义指标是20%左右,实际应该是30%左右。而西方相对应的数据是在40%到50%。发达国家都在40%,或者40%多。北欧福利较好的国家,则都在50%以上。从国际对比来说,我们是低的。我们不光低于发达国家40%到50%的水平,而且还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35%这样一个比重。当然,不同的国情有不同的情况,也没有绝对的标准,关键是看财政再分配的使用方向。
        五、财政收入预期增长目标
        提交代表们审议的全省一般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与全年预算实际执行结果往往有一定的差异。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确定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时要更多的考虑政策的导向问题。特别是近年来,根据科学发展观要求,经济发展由又快又好转向又好又快,制定主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增长目标就需要更多的兼顾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兼顾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为调结构转方式留下必要的空间。二是要充分考虑为党和政府年度中出台的政策措施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按照现有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年初预算除一定比例的预备费(主要用于重大自然灾害)外,其他收入全部对应安排支出。而经济运行的不稳定性、社会管理的复杂性决定了党和政府在完成年初工作任务的同时,不断出台新的政策措施来解决经济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都需要财政用财力来保障。三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原因,这其实是近年来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不可比因素。四是预算实际执行结果超出年初预算部分并没有脱离人大审批和监督。以省级为例,在年度预算执行中我们会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在每年11月向省人大常委会报批。调整预算后如果又有新的超收收入,其使用情况年度终了后及时向省人大财经委备案,并列入财政决算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
        六、部分名词解释
        转移支付。指以各级政府之间以及辖区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或财政平衡制度。目的是实现社会公平,即上级政府利用转移支付制度的调节,使辖区内和辖区间的公共服务和财政能力趋于均等。
财力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安排给予下级政府的财力性补助。按照财政部的分类办法,目前我省财力性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资补助、农村义务教育补助、农村税费改革补助、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等项目。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安排下级政府的具有专门用途,用于支持和帮助下级政府发展特定事业,下级政府需要将补助资金按上级政府指定方向和用途使用的转移支付。其基本特征是专款专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