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1-00017 | 分 类: |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1-03-22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调整海门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苏政复〔2011〕15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调整海门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 ||
时 效: |
苏政复〔2011〕15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海门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海门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通政请〔2011〕7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海门市海门镇与三和镇合并,设立新的海门镇,镇政府驻海门镇秀山西路581号。
二、同意将海门市三星镇与天补镇合并,设立新的三星镇,镇政府驻三星镇宝成路44号。
行政区划调整后,海门镇行政区域面积109.5平方公里,人口20.1万人,辖19个居委会、19个村委会;三星镇行政区域面积69.7平方公里,人口11.5万人,辖3个居委会、17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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