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1-00067 | 分 类: | 政府文件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决定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1-06-28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全省污染减排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 主 题 词: | 减排 表彰 |
文 号: | 苏政发〔2011〕85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表彰“十一五”全省污染减排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 ||
时 效: |
苏政发〔2011〕85号
省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
全省污染减排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十一五”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污染减排的决策部署,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五年的减排攻坚战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为表彰先进,激励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进一步推进污染减排,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无锡市人民政府等60个“十一五”全省污染减排工作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先进集体的好经验、好做法,以更大的决心、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做好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十二五”全省污染减排目标任务,为实现“两个率先”、建设生态文明而努力奋斗。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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