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1-00070 分          类: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1-07-02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撤销镇江市丹徒区高资镇设立高资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复〔2011〕41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撤销镇江市丹徒区高资镇设立高资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11〕41号

 

  省政府关于撤销镇江市丹徒区

  高资镇设立高资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镇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镇江市丹徒区部分乡镇区划调整的请示》(镇府发〔2011〕37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镇江市丹徒区高资镇,以其原辖区域设立高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人民路1号,管理1个居委会、12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一一年七月二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11〕4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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