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1-00258 分          类: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机关事务 通知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 文 日 期: 2011-07-06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主   题   词: 用电 电力 企业 电网 生产
文          号: 苏政办发〔2011〕95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时          效: 根据《省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苏政发[2016]142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苏政办发〔2011〕95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电力迎峰度夏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能源领导小组会议、全省煤电油气运迎峰度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迎峰度夏各项措施,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和供用电秩序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责任措施

  2011年夏季电力供应总体处于紧平衡状态,迎峰度夏任务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把电力迎峰度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通力协作,建立统一协调、高效有序的煤电油气运供应与保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力迎峰度夏工作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各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能源部门要积极争取机组核准、区外来电,研究推进新的电源点建设;电力公司要加强电网运行管理,保障电力供应畅通;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要建立电煤运输绿色通道,确保电煤运输及时通畅;金融、财政、物价等部门要从自身职能出发,帮助企业缓解资金等方面的困难。

  二、强化运行管理,保证机组稳发满发

  发(供)电企业要做好迎峰度夏期间的设备维护和保养,加强运行监控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夏季高峰期间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避免机组跳机和线路跳闸现象的发生,确保全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燃煤发电企业要千方百计组织电煤资源,保持煤炭合理库存,满足机组发电需要。各地要加强对地方非省调度电厂的生产和安全管理,保障煤炭供应,确保机组正常发电和供热需要。

  三、实施科学调度,充分挖掘电网潜力

  电网调度部门要根据电网安全需要、潮流分布、省际交换功率、地区用电需求、电厂煤炭库存等情况,统筹安排,科学调度,努力挖掘电力资源,充分发挥电网供电能力。严肃调度纪律,保证调度指令通畅有效。加强与华东电网各省、市的沟通衔接,积极增加区外来电,努力减少用电缺口。

  四、坚持有保有限,推进有序用电管理

  各地要将有序用电与节能减排、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相结合,坚持“有保有限,突出重点”的原则,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确保医院、学校、金融机构、交通枢纽、农业生产等涉及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的用电,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和能耗低、污染少的优势产业合理用电需求;重点限制高能耗、高排放和产能过剩企业用电。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参与错峰限电用户的沟通与指导,以取得电力用户的理解和配合。

  五、合理错峰避峰,稳定供用电秩序

  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非连续性生产企业错峰生产。针对大多数非连续性生产企业正常工作时间与电网用电高峰时段相重叠的情况,各市可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调整工作时间,避开早、晚用电高峰时段或转移至周六、周日错峰生产,减少避峰限电对企业生产的影响,保持供用电秩序的稳定。

  六、调控空调负荷,减少高峰时段用电

  引导非生产性企业降低高峰时段空调用电负荷。在确保安全和正常营运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倡导办公场所、宾馆、商场、写字楼等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段停开空调1小时,在早、晚高峰时段(9:45-10:45, 20:30-21:30)减少空调和照明用电,在不影响空调效果的情况下,达到减少高峰用电负荷的目的。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节约用电的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节约用电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大力推进科学用电、节约用电,提高全社会节约用电的意识。机关带头实施节电措施,为社会做出表率。积极开展创建“绿色饭店”、“绿色商场”、“绿色学校”、“绿色小区”等多种形式的节电活动。引导居民错开用电高峰开启空调,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减少电梯空驶率,大功率设备尽可能夜间运行。加强城市照明管理,夏季高温期间,各地除重大节日和活动外,停开城市亮化工程和景观照明。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文件下载:苏政办发〔2011〕9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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