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江苏省“八项工程”
监测统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办发〔2011〕32号 2011年8月11日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江苏省“八项工程”监测统计实施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八项工程”监测统计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反映全省实施“八项工程”的新进展新成效,客观评价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展“八项工程”监测统计的目的意义
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六个注重”的新要求,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协调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点实施转型升级工程、科技创新工程、农业现代化工程、文化建设工程、民生幸福工程、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党建工作创新工程。实施“八项工程”是贯彻落实“六个注重”的实际行动、组织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抓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重大举措。建立“八项工程”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将“八项工程”的内容具体化,有助于加强对“八项工程”实施成效的检查考核,有助于各地各部门一项一项地对照落实,确保每项工程每年都有新进展、五年实现大突破,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开展“八项工程”监测统计的基本原则
——全面性原则。“八项工程”监测统计,力求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反映各地推进“两个率先”、在新起点上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的奋斗历程。
——导向性原则。“八项工程”监测统计,既有评价考核功能,更要发挥激励推动作用,努力引导各级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找准工作方向,把握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实现“第二个率先”的发展路径。
——操作性原则。设计“八项工程”监测统计指标体系时,充分考虑统计资料的可获取性,尽量选用符合国际惯例,资料易采集、可量化、能对比的指标。
——衔接性原则。“八项工程”监测统计在指标选取、进程安排和标准值确定上,注重与“全面小康”、“科学发展”等指标体系相衔接,以便于进行比较和印证,最大限度发挥多个监测统计体系的协同效应。
三、“八项工程”监测统计的指标体系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十二五”规划的目标,深入分析“八项工程”实施的目的、内容和要求,研究确定了“八项工程”监测统计的100项具体指标。
(一)转型升级工程
按照经济社会发展以创新驱动为主、拉动经济增长以扩大内需为主、未来产业结构以服务经济为主的方向,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努力在全国率先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该大类设置包括经济发展水平、结构、质量、效益等方面的11项指标。
(二)科技创新工程
以发展创新型经济为主攻方向,以培育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创新型企业为重点,继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和工作推进力度,努力实现全社会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三个“翻一番”,到2015年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该大类设置包括人才支撑、科技投入、创新产出等方面的18项指标。
(三)农业现代化工程
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基础设施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工业化、城市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并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该大类设置包括农业产出效益、农业科技进步、农业产业经营等方面的10项指标。
(四)文化建设工程
充分发挥文化教育人民、引导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牢固确立宣传思想文化“主战线、主阵地、主力军”地位,到“十二五”末基本建成“文化凝聚和引领力强、文化事业和产业强、文化人才队伍强”的文化强省。该大类设置包括体现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投入、发展水平等方面的9项指标。
(五)民生幸福工程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该大类设置包括居民生活、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等方面的15项指标。
(六)社会管理创新工程
强化源头治理,健全管理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力争在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方面走在全面前列。该大类设置包括社会管理、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矛盾调处、食品安全等方面的7项指标。
(七)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更大力度落实环保优先、节约优先方针,使“生态文明”成为江苏的重要品牌。该大类设置包括节能、减排、生态环境等方面的16项指标。
(八)党建工作创新工程
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使我省党的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一样走在全国前列。该大类设置包括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14项指标。
四、“八项工程”监测统计的具体方法
“八项工程”监测统计范围为全省及各省辖市。具体方法:一是与“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期末目标值比较,用以观察各个指标的实现程度;二是与上年相比较,观察各个指标年度变动情况,评价“八项工程”进展情况;三是对无法取得定量数据的指标,采用定性调查方式进行评价。
每年省“两会”前,省统计局以统计数据报告和文字分析报告形式,评价全省实施“八项工程”进程和效果,分析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各省辖市统计局要根据监测统计数据形成文字分析材料,在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的同时报送省统计局。
五、“八项工程”监测统计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省监测统计领导小组,由省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省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省监测统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由省统计局承担日常组织管理工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监测统计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工作。各省辖市政府应建立相应机制,加强对监测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责任分工
省统计局负责汇总、审核全省及各省辖市报表数据资料;省辖市统计局会同市有关部门负责汇总、审核全市报表数据资料;省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填报、汇总、审核相关报表数据资料。各地各部门应加强对各项数据的审核把关,加强联系沟通,注意相关指标数据的衔接,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
(三)修订完善
对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实行动态修订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修订部分指标,不断增强监测统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各地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八项工程”监测统计实施方案。
本办法由省监测统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江苏省“八项工程”监测统计指标体系
序号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资料来源部门 |
一、转型升级工程 | |||
1-1 |
人均GDP |
元 |
统计部门 |
1-2 |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 |
统计部门 |
1-3 |
生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
% |
统计部门 |
1-4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 |
% |
统计部门、科技部门 |
1-5 |
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比重 |
% |
商务部门 |
1-6 |
六大新兴产业销售收入 |
亿元 |
统计部门、科技部门 |
1-7 |
消费率 |
% |
统计部门 |
1-8 |
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 |
% |
统计部门 |
1-9 |
城市化水平 |
% |
统计部门 |
1-10 |
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 |
公顷 |
国土部门、统计部门 |
1-11 |
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下降率 |
% |
国土部门、统计部门 |
二、科技创新工程 | |||
2-1 |
人才资源总量 |
人 |
组织部门 |
2-2 |
高层次人才数量 |
人 |
组织部门 |
2-3 |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重 |
% |
组织部门 |
2-4 |
人力资本投资占GDP比重 |
% |
组织部门、统计部门 |
2-5 |
人才贡献率 |
% |
组织部门、统计部门 |
2-6 |
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
% |
科技部门、统计部门 |
2-7 |
每万就业人员中R&D人员数 |
人 |
科技部门、统计部门 |
2-8 |
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 |
件 |
科技部门、统计部门 |
2-9 |
百亿元GDP发明专利授权量 |
件 |
科技部门、统计部门 |
2-10 |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 |
件 |
科技部门、统计部门 |
2-11 |
国际PCT专利申请量 |
件 |
科技部门 |
2-12 |
企业科技减免税额占地区研发投入比重 |
% |
统计部门、税务部门 |
2-13 |
企业研发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 |
科技部门、统计部门 |
2-14 |
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企业研发机构数量 |
个 |
科技部门 |
2-15 |
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
户 |
科技部门 |
2-16 |
创业投资规模 |
亿元 |
科技部门 |
2-17 |
民营科技企业总数 |
户 |
科技部门 |
2-18 |
科技进步贡献率 |
% |
科技部门、统计部门 |
三、农业现代化工程 | |||
3-1 |
粮食亩产 |
公斤 |
统计部门、江苏调查总队 |
3-2 |
高效设施农业面积比重 |
% |
农业部门、统计部门、 江苏调查总队 |
3-3 |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 |
科技部门 |
3-4 |
持专业证书农业劳动力占农业劳动力比重 |
% |
农业部门 |
3-5 |
农户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比重 |
% |
农业部门 |
3-6 |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 |
% |
农业部门 |
3-7 |
高标准农田比重 |
% |
农业部门、发展改革部门、 水利部门、农资部门 |
3-8 |
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 |
% |
农机部门 |
3-9 |
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 |
% |
水利部门 |
3-10 |
认定的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占耕地、水面比重 |
% |
农业部门 |
四、文化建设工程 | |||
4-1 |
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 |
统计部门、宣传部门 |
4-2 |
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覆盖率 |
% |
文化部门 |
4-3 |
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 |
平方米 |
文化部门 |
4-4 |
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 |
体育部门、统计部门 |
4-5 |
万人拥有公共体育设施面积 |
平方米 |
体育部门 |
4-6 |
每百人拥有公共图书馆藏书册数 |
册 |
文化部门 |
4-7 |
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普及率 |
% |
通信管理部门 |
4-8 |
有线电视入户率 |
% |
广电部门 |
4-9 |
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 |
% |
统计部门、江苏调查总队 |
五、民生幸福工程 | |||
5-1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 |
% |
统计部门、江苏调查总队 |
5-2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 |
% |
统计部门、江苏调查总队 |
5-3 |
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统计部门 |
5-4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 |
教育部门 |
5-5 |
新增城镇就业人数 |
万人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5-6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5-7 |
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 |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5-8 |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 |
张 |
卫生部门 |
5-9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卫生部门 |
5-10 |
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 |
%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5-11 |
区域供水覆盖率 |
%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5-12 |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 |
% |
江苏调查总队 |
5-13 |
各类养老机构新增床位 |
张 |
民政部门 |
5-14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 |
统计部门、人口计生部门 |
5-15 |
恩格尔系数 |
% |
统计部门 |
六、社会管理创新工程 | |||
6-1 |
社会工作人才总量 |
万人 |
民政部门 |
6-2 |
社区服务设施个数 |
个 |
民政部门 |
6-3 |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 |
安监部门、统计部门 |
6-4 |
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 |
% |
政法部门 |
6-5 |
万人刑事案件发案率变动度 |
万分点 |
公安部门 |
6-6 |
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 |
% |
司法部门 |
6-7 |
食品检测合格率 |
% |
质监部门 |
七、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 |||
7-1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性能源比重 |
% |
发展改革部门 |
7-2 |
单位GDP能耗下降率 |
% |
统计部门 |
7-3 |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
% |
统计部门 |
7-4 |
单位GDP水耗 |
立方米 |
水利部门、统计部门 |
7-5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削减率 |
% |
发展改革部门 |
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率 |
|||
7-6 |
(1)化学需氧量削减率 |
% |
环保部门 |
7-7 |
(2)二氧化硫削减率 |
% |
环保部门 |
7-8 |
(3)氨氮削减率 |
% |
环保部门 |
7-9 |
(4)氮氧化物削减率 |
% |
环保部门 |
7-10 |
城市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比重 |
% |
环保部门 |
7-11 |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 |
环保部门 |
7-12 |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7-13 |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7-14 |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7-15 |
森林覆盖率 |
% |
林业部门 |
7-16 |
自然湿地保护率 |
% |
林业部门 |
八、党建工作创新工程 | |||
8-1 |
新提拔厅局级以下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比例 |
% |
组织部门 |
市县乡党政领导班子中干部结构要求动态保持率 |
|||
8-2 |
(1)年轻干部结构要求动态保持率 |
组织部门 | |
8-3 |
(2)女干部结构要求动态保持率 |
组织部门 | |
8-4 |
(3)非中共党员干部结构要求动态保持率 |
组织部门 | |
8-5 |
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培训达标率 |
% |
组织部门 |
8-6 |
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三解三促”活动比例 |
% |
组织部门 |
“双强”型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数 |
|||
8-7 |
(1)农村“双强”型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数 |
人 |
组织部门 |
8-8 |
(2)社区“双强”型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数 |
人 |
组织部门 |
8-9 |
(3)非公有制企业“双强”型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数 |
人 |
组织部门 |
8-10 |
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率 |
% |
组织部门 |
8-11 |
200平方米以上村级综合服务中心覆盖率 |
% |
组织部门 |
8-12 |
城乡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覆盖率 |
% |
组织部门 |
8-13 |
作风建设 |
纪检监察机关 | |
8-14 |
反腐倡廉建设 |
纪检监察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