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1-00113 | 分 类: | 政府文件 机关事务 决定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1-09-21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承办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 主 题 词: | 残疾人 工作 表彰 社会 |
文 号: | 苏政发〔2011〕135号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承办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 ||
时 效: |
苏政发〔2011〕135号
省政府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
技能竞赛承办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办,江苏省人民政府承办的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于2011年6月9日至13日在我省举行。经过各级各方共同努力,竞赛取得圆满成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进一步营造了理解、尊重和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社会氛围。
在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承办工作中,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提出的“优化组织、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异成绩”的要求,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出色完成了比赛场馆布置、无障碍设施建设、大型活动组织、接待服务、安全保卫、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等项工作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为表彰先进,弘扬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在本届竞赛承办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等 21个先进集体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学习,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广泛深入开展扶残助残活动,进一步形成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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