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2-01163 | 分 类: | 政府文件 科技 决定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2-11-23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决定 | 主 题 词: | 社会 江苏 |
文 号: | 苏政发〔2012〕156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决定 | ||
时 效: |
苏政发〔2012〕156号
省政府关于江苏省第十二届
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决定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2010年以来,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江苏的成功实践,积极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应用,取得了可喜成绩。为激励先进,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498个项目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其中,一等奖50项,二等奖148项,三等奖300项。
当前,江苏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希望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紧紧围绕“十二五”发展的主题主线,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再接再厉,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加快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为推动江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作出新的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3日
文件下载及附件:苏政发〔2012〕15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