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29 09:45 字体:[ ]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
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2〕194号  2012年11月29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
省教育厅


  为贯彻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促进职业教育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就进一步提高全省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牢固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职业教育发展观
  (一)重要意义。职业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经过多年努力,我省职业教育取得长足发展,吸引力逐步增强,影响力不断提升,但提高质量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特别是当前,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都对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就业和社会服务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迫切需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坚持把提高质量作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来抓,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加快实现职业教育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科学发展。
  (二)总体要求。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育人为根本,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与现代产业结构的衔接吻合,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职业教育课程建设,加快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教学质量保障、监测和评价体系。大力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深入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努力使所有受教育者都能接受良好的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各项制度和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为提高教学质量创造良好条件。
  二、始终坚持把德育放在教育教学的首要位置
  (三)树立“德育为先”理念。充分认识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创业、创新、创优精神。
  (四)规范德育工作要求。制定实施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督导评价标准,建立全员育人制度,形成人人育德、事事育德、处处育德的新机制。发挥德育课程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开齐开足德育课程,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和考核“五落实”。在公共基础课、专业技能课和社会实践教学等环节,注重渗透德育内容。创新德育模式,开展实践教育、体验教育、生活教育和养成教育。加强学生规范管理和自我管理,强化学生社团建设。推进职业学校文化品牌建设,促进传统文化、创业文化、优秀企业文化与学校文化的有机融合。
  三、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五)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职业教育各专业大类教学指导方案。中等职业教育实行“2.5+0.5”的人才培养模式,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实行“4.5+0.5”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校内文化基础教学、实训教学和校外认知实习、教学实习,校外顶岗实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年。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科学制定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或人才培养方案,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技能课程总学时比确定为4∶6。
  (六)改革教育教学模式。坚持“做中学、做中教”,推行项目教学、场景教学、主题教学和岗位教学。注重因材施教,完善分层教学制、走班制、学分制和导师制。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助机制,建立拔尖学生特殊培养制度。控制职业学校班额,每班原则上不超过35人,并积极开展小班化教学试点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制定职业学校优质课堂标准,建立课堂教学质量分析、评比和反馈制度,推进备课、上课、说课、听课、评课等“五课”教研和示范课、研究课等“两课”评比,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满意率达85%以上。创新学校体育与艺术教育。加强学校图书馆建设,每年新购图书资金占公用经费支出的比例达5%以上。
  (七)推进校企深入合作。坚持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校主动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支持行业企业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探索引企入校、办校进厂、企业办校、校办企业等多种校企合作形式。推进职业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人员交流,选派职业学校干部和教师到企业挂职顶岗,聘请企业负责人、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到职业学校兼职。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建立校企合作办学激励机制,表彰奖励校企合作优秀典型。“十二五”期间,全省重点培育200个左右校企合作示范组合。
  四、着力提高专业和课程教材建设水平
  (八)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适应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编制区域和学校专业建设规划,优化专业布局和层次结构,实现专业与产业的有机对接。加强教育与产业对话,定期开展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吻合度评价,建立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和毕业生就业信息发布平台。强化专业设置管理,发挥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作用,按照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与岗位相对接的原则,动态调整专业设置。
  (九)推进专业规范化品牌化特色化建设。制定职业学校合格专业、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标准,到2015年,全省职业学校所有专业均达到合格标准,建设300个左右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100个左右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和150个左右中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50个左右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制定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标准,对接企业生产服务现场,创新运行模式,建设一批现代化实训教室,形成一批“实习产品”,建成300个左右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
  (十)构建中高职相衔接的课程教材体系。成立省职业教育课程开发与教材建设领导小组、职业教育课程教材审定委员会,加强对职业教育课程教材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借鉴国际先进职业教育理念,对接职业资格标准,吸收技能大赛成果,加快各专业大类课程教材开发。鼓励学校立足实际,开发适应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的课程教材,开发适应学生身心特点、兴趣爱好和职业需要的选修课程教材。“十二五”期间,全省重点开发编制100种左右的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
  五、切实加强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
  (十一)打造高水平教师队伍。建立职业学校教师培训网络,丰富培训方式,开展分层分类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教育教学骨干和专业带头人,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领军人才。抓好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工作,鼓励学校引进和聘请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担任专、兼职教师。到2015年,全省职业学校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专任教师比例达15%以上;专任专业教师中,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70%以上,获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比例达30%以上;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达20%左右,50%以上的兼职教师获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师以上职称;建成100个左右由骨干教师或行业企业专家领衔的名师(专家)工作室,培育一批优秀教师团队。
  (十二)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相关制度。全面推行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实行编制到校、经费包干、自主聘用、岗位管理。完善职业学校校长任职资格标准,提高校长管理现代职业学校的水平。规范“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建立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完善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办法,开通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特级教师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名师评审。建立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制度。
  六、进一步加大教学管理工作力度
  (十三)落实教学管理制度。强化校长提高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完善校、系两级教学管理制度,建立校系结合、以系为主的教学管理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严格教学计划或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报批、执行和滚动修改制度。建立教学视导制度,加强教学评价考核,实行教考分离。开展教学、学生、后勤3项管理规范视导。完善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和职业学校教学管理系统,推进职业学校教学管理信息化。
  (十四)严格顶岗实习管理。全面执行职业学校顶岗实习管理规定,优选顶岗实习企业,落实实习岗位,建立一批顶岗实习基地。编制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做到定目标、定课题、定岗位、定师傅,并实行定期考核、定期轮换。强化顶岗实习跟班指导,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顶岗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加强实习工作考核,强化对实习学生、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的评价考核。规范顶岗实习的劳动合同管理和报酬支付,落实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切实加强劳动保护。
  七、加快构建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十五)制定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建立适应行业产业发展要求和学生持续发展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把毕业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就业质量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作为考核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到2015年,全省职业学校毕业生“双证率”达80%以上,当年就业率达95%以上,当年专业对口就业率达70%以上,学生就业满意度达90%以上,用人单位对职业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满意度达80%以上。
  (十六)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方式。健全以学校为核心、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第三方参与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实现质量评价方式多元化。鼓励引导行业企业、学生和家长参与教学质量评价。探索建立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制度。完善技能大赛制度,建立技能大赛成果转化和共享机制,实现技能大赛覆盖所有职业学校、专业、专业教师和学生,促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课程教育改革、“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
  (十七)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测试制度。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测试办法,测试课目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理论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编制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指导目录,推进职业资格证书考核与学业水平专业技能测试相融通。在部分省辖市及专业开展学业水平测试试点,到2015年,实现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统一测试。
  八、努力为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供良好保障
  (十八)加快教学信息化步伐。建立职业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和智慧校园建设,重点建设仿真实训基地、数字化实验室、远程协作教室等数字化教学场所和设施。建立职业教育资源库,遴选一批职业教育优质教学资源开发基地,开发一批网络课程、虚拟仿真实训平台、通用主题素材库等多种形式的数字化教学信息资源。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养,鼓励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开展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到2015年,全省职业学校国家信息化标准达标率达90%以上,50%以上的专业配有虚拟仿真实训软件,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考核通过率达90%以上。
  (十九)确保教学经费投入。完善职业学校经费保障机制,保证职业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经费合理比重,逐步提高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坚持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学校支出重点,不断提高教学经费在职业学校支出中的比例,使职业学校教学经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达30%以上,其中,实训实习教学投入占总支出的比例达15%以上。建立职业学校教学经费投入考核机制,把政策落实和经费使用情况作为项目评估与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十)加强教科研工作。充实职业教育教科研人员队伍,加强课题规划指导,引导广大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实验,整体提高教师教科研水平。围绕专业开发、课程资源建设、学业水平测试、教学方式创新和教师专业成长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力争产出一批国内领先、紧贴实践的理论成果,为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供理论支撑和方法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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