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2-01056 分          类: 政府文件 机关事务 通知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2-03-26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度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的通知 主   题   词: 主办部门 社会 建设 资源 保障
文          号: 苏政发〔2012〕41号
内 容 概 述: 省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度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的通知
时          效:

 

  苏政发〔2012〕41号

 

  省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度十大重点工作

  百项考核指标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的喜庆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战略部署的第一年。做好2012年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将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分解为“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由省政府领导成员牵头协调、责任部门负责落实。现将《省政府2012年度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印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新要求,深入落实“六个注重”,全面实施“八项工程”,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强化又好又快的工作导向,全力以赴、一着不让地推进重点工作,把科学发展的要求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确保圆满完成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保稳定各项任务,以科学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省政府将组织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省政府2012年度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

  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2.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主办部门:省财政厅)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5.组织实施200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4450亿元。(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6.建成宁杭铁路、扬州泰州机场、泰州大桥以及开工建设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一期等工程。(主办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7.建成南水北调运河线、太湖治理走马塘以及开工建设治太新沟河等工程。(主办部门:省水利厅)

  8.新投产电力装机500万千瓦。(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9.全省本外币各项贷款增幅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2-3个百分点,力争社会融资规模增长15%左右。(主办部门: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省金融办)

  10.力争百亿级企业超过150家,其中,百亿级工业企业超过120家、服务业企业超过20家、建筑业企业超过15家。(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

  11.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主办部门:省物价局)

  二、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12.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3%。(主办部门:省科技厅、财政厅)

  13.新建企业研发机构2000家、“校企联盟”总数达7000个,推进120个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主办部门: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

  14.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56%。(主办部门:省科技厅)

  15.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25%、授权量增长30%。(主办部门: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

  16.新增国内注册商标30200件、国际注册商标260件、省著名商标200件、驰名商标25件。(主办部门:省工商局)

  17.建设15个省级科技金融合作创新示范区,新增科技小额贷款公司30家。(主办部门:省金融办、科技厅)

  18.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销售收入超过3万亿元(按原口径统计)。(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19.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专项50项,项目企业销售额增加15%。(主办部门:省质监局)

  2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36.5%。(主办部门:省科技厅)

  21.确保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生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40%。(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22.旅游业增加值增长16%以上。(主办部门:省旅游局)

  23.建成10个省级两化融合示范区。(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4.力争技改投资增长17%以上。(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5.新增高技能人才15万人。(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增强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

  26.粮食总产稳定在660亿斤以上。(主办部门:省农委)

  27.新增高效设施农业面积80万亩、高效设施渔业面积20万亩。(主办部门:省农委、海洋渔业局)

  28.新增适度规模经营面积300万亩。(主办部门:省农委)

  29.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6%,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30%。(主办部门:省农机局、质监局)

  30.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比例达到48%、提高5个百分点。(主办部门:省农委)

  31.完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70万亩。(主办部门:省国土资源厅)

  3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占用下降率达8%左右。(主办部门:省国土资源厅)

  33.新改建农村公路1500公里、农村小型桥梁6250座。(主办部门: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34.实施69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以及17个专项工程。(主办部门:省水利厅)

  35.建设高标准农田100万亩、旱涝保收农田100万亩。(主办部门:省农业资源开发局、水利厅)

  36.改造沿海滩涂已围垦区10万亩,开发治理丘陵山区等农业区域资源55万亩。(主办部门:省农业资源开发局)

  37.新增农村小额贷款公司100家。(主办部门:省金融办)

  38.完成苏南地区50%、苏中苏北地区各20%的村庄环境整治任务。(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39.县级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覆盖45%的行政村。(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40.编制《苏南地区现代化建设示范区总体规划》。(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41.完成对口支援新疆、西藏、青海年度目标任务。(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四、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

  4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8%。(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43.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指标。(主办部门:省环保厅)

  44.节能改造实现节能200万吨标准煤。(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45.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较上年均有下降,确保太湖地区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主办部门:省太湖办)

  46.南水北调工程沿线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主办部门:省环保厅、水利厅)

  47.完成800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主办部门:省环保厅)

  48.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80万立方米/日。(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9.完成270万立方米太湖生态清淤任务。(主办部门:省水利厅)

  50.完成700万平方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主办部门:省国土资源厅)

  51.13个省辖市全部形成PM2.5监测能力。(主办部门:省环保厅)

  52.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主办部门:省农委、农机局)

  53.新增造林面积80万亩、抚育森林150万亩。(主办部门:省林业局)

  54.新增10个市、县(区)达到国家生态市、县(区)考核标准。(主办部门:省环保厅)

  55.完成南京、苏州、南通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试点年度工作目标。(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交通运输厅)

  五、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56.推进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和20个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主办部门:省编办)

  57.完成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主办部门:省编办)

  58.省属企业完成清理整合下属子企业33户、退出低效参股投资25个。(主办部门:省国资委)

  59.在通榆河流域全面推广区域环境资源补偿机制。(主办部门:省环保厅)

  60.选择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主办部门:省环保厅、物价局)

  六、巩固和发展开放型经济优势

  61.货物贸易进出口增长8%左右,服务贸易进出口增长20%以上。(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62.利用外资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63.离岸外包执行额增长30%以上。(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64.境外中方协议投资额增长20%左右。(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65.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超过60亿美元。(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七、加快文化强省建设

  66.创建1-2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主办部门:省文化厅)

  67.新建文化共享工程社区基层服务点1000个。(主办部门:省文化厅)

  68.对5000家农家书屋出版物进行更新,建设1000家数字农家书屋。(主办部门:省新闻出版局)

  69.新增农村有线电视用户50万户,有线电视入户率达84%。(主办部门:省广电局)

  70.实现县级数字影院全覆盖。(主办部门:省广电局)

  八、强化社会管理和创新

  71.城市和农村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50%。(主办部门:省民政厅)

  72.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覆盖率达到100%。(主办部门:省司法厅)

  73.确保不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主办部门:省信访局)

  74.打击犯罪总绩效继续保持全国领先,现行命案破案率达90%以上。(主办部门:省公安厅)

  75.开工建设省消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南京戒毒所,搬迁南京港边防检查站。(主办部门:省公安厅、司法厅)

  76.省级应急平台综合应用系统实现在线运行。(主办部门:省应急办)

  77.完成国家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主办部门:省安监局)

  78.药品流通企业远程监管覆盖率达90%,中标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100%实现电子监管赋码。(主办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79.培育500个省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先进示范企业、行业和单位。(主办部门:省工商局)

  九、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8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0%左右。(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农委)

  81.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增幅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82.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主办部门:省扶贫办)

  83.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年增长率不低于15%。(主办部门:省民政厅)

  84.城镇登记失业率4%以内。(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85.确保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86.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5万人以上。(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87.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低于70%、年末总体就业率90%以上。(主办部门: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88.社会保险主要险种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

  89.力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到95%以上。(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

  90.确保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达到18%。(主办部门:省财政厅、教育厅)

  91.创建5-10个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主办部门:省教育厅)

  92.建设10个标准化社区学院和500个标准化居民学校。(主办部门:省教育厅)

  93.全面完成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办部门:省卫生厅)

  94.每千人拥有医生数达到1.7人。(主办部门:省卫生厅)

  95.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81万座。(主办部门:省卫生厅)

  96.人口自然增长率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率达8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达90%以上。(主办部门:省人口计生委)

  97.完成苏北2800个行政村农民健身工程提档升级。(主办部门:省体育局)

  十、办好保障和改善民生10件实事

  98.帮助困难群众就业。继续开发5000个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1.6万个就业见习岗位。帮助1万名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6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万人。(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99.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培训6万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加固改造、重建新建农村校舍776万平方米。新建120片农村中小学塑胶化运动场地。(主办部门:省教育厅)

  100.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240元,城镇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0%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新增应急救护培训100万人。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主办部门: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红十字会)

  101.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36万套(户),其中新开工保障性住房31.5万套(户)、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5万户,竣工保障性住房13万套(户)。(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02.推进文化惠民。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部免费开放。为经济薄弱地区乡镇送书刊80万册、送戏2800场、送电影12.5万场,为经济薄弱地区县(市、区)送专题展览40个、文艺演出40场。(主办部门:省文化厅、广电局)

  103.加强养老服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10%以上。新建25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经济薄弱地区40%的乡镇敬老院配置生活设备。(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

  104.关爱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全面提升“妇女儿童之家”建设水平,重点建设1000个省级示范点。(主办部门:省妇儿委办)

  105.加大助残力度。向5万户残疾人家庭提供辅助器具和进行无障碍改造,为2万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主办部门:省残联)

  106.便利城乡居民出行。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20%左右,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98%,镇村公交覆盖率达26%。(主办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107.提高饮用水安全和空气环境改善的保障能力。新增60个区域供水通水乡镇。新解决221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新建23个县级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站,改造68个国控点空气自动监测站。(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环保厅)

 

文件下载:苏政发〔2012〕41号.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0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对接沿海大开发加快推进徐宿连航道建设实现苏北联江通海的建议) 12-06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
视频解读
相关政策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