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政办发〔2012〕32号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服务
产业园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服务产业园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服务产业园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六个注重”,深入实施“六大战略”,全力推进转型升级等“八项工程”,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现就加快推进全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服务产业园(以下简称两化融合服务产业园)建设工作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服务制造业为方向,以培育壮大生产性信息服务企业为重点,建设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和集聚信息化和工业化的复合型人才,加快推进全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工作目标:实施“333”工程,力争通过3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认定发展30家省级两化融合服务产业示范园;培育300家具有一定规模、抗风险能力较强、拥有核心优势、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生产性信息服务重点骨干企业。
二、强化规划引导
按照国家和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产业发展方向、功能区布局的定位,制定两化融合服务产业园建设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各地要结合本地区产业特色和发展实际,聚焦重点领域、核心环节,积极引导凝聚力较强、生产性信息服务业发展较好的产业集聚区或产业开发区,实施二次创业,采取园中园等多种方式,建设两化融合服务产业园。
三、落实扶持政策
按照《江苏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服务产业园认定办法(试行)》,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有序开展两化融合服务产业示范园认定工作。经认定的两化融合服务产业示范园,要定期报告两化融合服务产业发展、生产性信息服务业引进和培育等方面情况。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对经认定的全省两化融合服务产业示范园,以及示范园内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推进效果显著的两化融合服务产业重大项目,在省级相关专项引导资金安排和优惠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四、强化外引内联
围绕我省重点行业和特色产业,加大对国内外优秀生产性信息服务企业的引进力度,完善我省生产性信息服务产业链条。各地要根据本地区产业特点,鼓励制造企业将有关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过程控制、财务营销等信息化服务环节外包,扩大生产性信息服务业市场需求。重点扶持骨干生产性信息服务企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融资等方式,扩大企业规模,增强服务能力。
五、聚集服务人才
坚持以用为本,加大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力度,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园区合作建立行业人才培训中心,重点培养本区域急需的精通生产工艺流程、企业管理、信息技术的高端人才。积极引进、集聚一批既掌握信息化技术又懂得生产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对两化融合服务产业人才的投入,设立人才培养、引进和奖励专项资金,引导企业关心和重视人才,确保高端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六、注重宣传推广
加强对两化融合服务产业示范园的宣传和指导,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举办多层次的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等活动,促进全省两化融合服务产业园、生产性信息服务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流。鼓励运作良好的两化融合服务产业园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进行业务拓展,通过开设子园、虚拟园等形式,立足江苏,面向全国,实现功能载体的有效复制和稳步扩张。
七、加强组织协调
建立全省推进两化融合服务产业园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统筹推进全省两化融合服务产业园建设工作,具体实施两化融合服务产业示范园的认定和管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厅等部门,研究落实扶持政策。各地要加强对两化融合服务产业园建设的组织领导,对已认定的两化融合服务产业示范园实施动态管理,合力推进两化融合服务产业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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