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2-01141 分          类: 政府文件 体育 决定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2-09-25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表彰在第14届残疾人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主   题   词: 残疾人 集体
文          号: 苏政发〔2012〕128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表彰在第14届残疾人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时          效:
 

  苏政发〔2012〕128号

  省政府关于表彰在第14届残疾人奥运会上

  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在第14届残疾人奥运会上,江苏残疾人体育健儿不畏强手、奋力拼搏,共有24人次获18枚金牌,9人次获9枚银牌,3人次获3枚铜牌,7人次获4至8名,2人破2项世界纪录,金牌数和奖牌数均位居全国第一,取得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鼓励先进,不断提高我省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在第14届残疾人奥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授予江苏省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江苏省残疾人体育协会等2家单位和省残疾人乒乓球队、轮椅击剑队、残疾人田径队、残疾人举重队、残疾人射箭队、女子坐式排球队等6个训练队“江苏省先进集体”称号。

  二、授予获得金牌的傅桃英、胡道亮、叶如意、姚娟、冯攀峰、曹宁宁、雷丽娜、刘静、李倩、周影、顾改、张变、郭兴元、盛玉红、谈燕华、严会莲、荣静等17名运动员,衡新、彭富强、金玉兰、储石生、谭群园等5名教练员“江苏省劳动模范”称号。

  三、给获得银牌、铜牌的汤红霞、顾小飞、李桂芝、田建全、赵序、胡鹏、成昌杰等7名运动员,高晓平、单加海、蔡新成、段立新、陈海峰、程雷等6名管理人员各记一等功1次。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我省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而努力奋斗。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5日

 

文件下载:苏政发〔2012〕12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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