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2-01146 分          类: 政府文件 旅游、服务业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2-09-29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省张家港双山岛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主   题   词: 旅游 建设 发展
文          号: 苏政复〔2012〕84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同意设立江苏省张家港双山岛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12〕84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

  江苏省张家港双山岛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张家港双山岛旅游度假区列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请示》(苏府呈〔2012〕4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江苏省张家港双山岛旅游度假区。

  二、张家港双山岛旅游度假区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范围为整个双山岛,位于张家港西北郊,紧邻沿江高速、锡通高速、338省道。

  三、张家港双山岛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依法办理用地报批手续。要注重旅游度假区建设与村庄改造、乡镇发展相协调,实现利民、惠民、富民的发展目标。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加强林地、水域等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四、张家港双山岛旅游度假区要突出长江文化的特色,努力建设文化与生态融合发展的高品质旅游岛屿。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大力发展旅游龙头企业,建设优良的旅游度假设施,营造优美的旅游度假环境,开发适合市场需求、高中低相结合的休闲旅游度假产品,不断提升旅游度假区的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为促进我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2年9月29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12〕8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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