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3-01276 | 分 类: | 政府文件 土地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3-01-18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 | 主 题 词: | 土地整治 批复 |
文 号: | 苏政复〔2013〕7号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批复 | ||
时 效: |
苏政复〔2013〕7号
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土地整治规划
(2011—2015年)的批复
省国土资源厅:
你厅《关于报请批准〈江苏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的请示》(苏国土资发〔2013〕3号)悉,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抓紧发布实施。
二、土地整治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重要手段,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做好土地整治工作,对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通过实施《规划》,到2015年,全省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157.67万公顷,农用地整治、宜耕未利用地开发和损毁土地复垦补充耕地7.33万公顷,进一步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重点整治散乱、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农村建设用地4万公顷,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统筹规划沿海滩涂资源开发,构建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格局。加大旧城镇、旧工矿、“城中村”的改造力度,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大力推进生产建设新损毁土地全面复垦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及时复垦工作,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率达到35%以上。
四、在《规划》的指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快推进市、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大力推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全面落实《规划》提出的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要做好与城乡建设、农业发展、产业布局、水利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
五、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认真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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