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3-01269 分          类: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3-01-06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调整连云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连云区 行政区划 批复
文          号: 苏政复〔2013〕3号
内 容 概 述: 省政府关于调整连云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133

省政府关于调整连云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连云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连政发〔201214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宿城乡,以原宿城乡行政区域设立连云区宿城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夏庄居委会桃源路62号。

  二、同意撤销高公岛乡,以原高公岛乡行政区域设立连云区高公岛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高公岛居委会西山组1号。

  三、同意撤销朝阳镇,以原朝阳镇行政区域设立连云区朝阳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新县居委会向阳大街213号。

  行政区划调整后,宿城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21.39平方公里,人口4525人,管理1个居委会、5个村委会;高公岛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10.93平方公里,人口3045人,管理1个居委会、2个村委会;朝阳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31.4平方公里,人口2万人,管理2个居委会、7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年1月6日

    

文件下载:省政府关于调整连云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
视频解读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