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4-00198 分        类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日期 2004-10-18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张家港保税区区港联动发展试点意见的通知
文        号 苏政办发〔2004〕10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张家港保税区区港联动发展试点意见的通知
时        效 根据《省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苏政发[2017]162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苏政办发〔2004〕102号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关于推进张家港保税区区港联动发展

  试点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外经贸厅、省国税局、省工商局、江苏检验检疫局、南京海关、外汇局江苏省分局、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关于推进张家港保税区区港联动发展的试点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4〕10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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