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04-00061 分        类 政府文件 财政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4-01-05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编制2004年地方财政预算的通知
文        号 苏政发〔2004〕4号 主  题  词 财政 政策 预算 改革 支出
内容概述 关于编制2004年地方财政预算的通知
时        效 根据《省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苏政发[2017]162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苏政发〔2004〕4号

  

   省政府关于编制2004年地方财政预算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4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3〕25号)精神,现就编制2004年地方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2004年地方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4年,世界经济环境将进一步趋好,国内宏观经济政策在总体上继续保持连续与稳定,扩大内需、扩大对外开放、完善积极财政政策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将继续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初步分析,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可以保持在10%左右,物价总水平比2003年略有上涨。

  2004年,全省地方财政收支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但收支矛盾仍将相当突出。从收入方面看,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如出口退税分担机制的改变(外贸出口退税增量部分地方负担25%)、农业税税率总体上下降1个百分点、继续落实下岗再就业税费减免政策等,将会减少一部分财政收入。从支出方面看,财政预算要安排的支出增多,国家政策性增资、巩固农村税费改革和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推进沿江开发和沿东陇海线加工产业带建设、促进就业再就业、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都需要增加财政支出。

  根据对全省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2004年全省财政预算安排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富民强省的总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坚持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坚持财政支出统筹兼顾,贯彻“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确保重点;坚持财政收支平衡和量入为出,预算安排不打赤字,适当留有余地;坚持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勤俭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反对浪费;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改革。

  二、2004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财政收入的增幅应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继续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二)改革外贸出口退税分担机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促进外向型经济和财政收入的协调增长。

  (三)巩固和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调整农业税税率,减轻农民负担。

  (四)严格控制税收优惠政策。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越权减免税收,不得擅自出台减免税和先征后返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擅自出台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2004年财政支出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完善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培育和扩大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2004年国家将适当调减国债的投资规模,国家发行我省转贷的国债,除用于以前年度国债项目的收尾工程外,将从扩大投资转向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增加对城乡公共卫生、公共教育、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就业等方面的投入。继续落实促进沿江开发的财税政策,积极探索加快沿东陇海线产业带建设的财政扶持政策,在更高层次上推动区域经济共同发展。

  (二)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支持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建立和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和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强化农村劳动力培训,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水平。不断完善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保障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积极推进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今后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继续做好农村五件实事,让农民得益受惠。

  (三)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各级财政要努力增加社会保障支出,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及时足额发放;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建立和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做好关闭破产企业人员安置,大力开发就业岗位,认真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不断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四)认真落实国家增资政策,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五)保证政权运转和教育、科学、卫生等重点支出的需要,促进社会事业的发展。各级财政要保证国家机关正常运转和执法办案所必需的经费,巩固政权建设。对教育、科学的投入,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加大各级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切实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

  (六)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七)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在保证重点支出的同时,要大力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出国考察培训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反对搞所谓“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四、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

  根据“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国家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适当降低出口退税率,建立中央、省与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新的出口退税政策总体上有利于改善外贸发展环境,但近期将会增加各级财政的压力。各地要积极推进外贸体制改革,改革出口退税分担办法,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出口效益,促进开放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五、进一步做好预算的编报工作

  编制2004年地方财政预算,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改进和完善管理办法,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制度。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各省辖市及常熟市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按照要求抓紧编制2004年预算,预算(草案)经省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财政厅审核。

 

二○○四年一月五日

 

文件下载:苏政发〔2004〕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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