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04-00158 | 分 类: |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其他 通知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 文 日 期: | 2004-06-04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 主 题 词: | 人口 农村 |
文 号: | 苏政办发〔2004〕53号 | ||
内 容 概 述: | 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 ||
时 效: | 根据《省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苏政发[2017]162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苏政办发〔2004〕53号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
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农村对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是鼓励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国家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制度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务求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并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形成以奖励扶助为主导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四年六月四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 苏政办发〔2004〕5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