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1-00029 分        类 政府文件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 意见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1-04-21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促进苏北地区又好又快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文        号 苏政发〔2011〕59号 主  题  词 苏北 建设 发展 苏北地区 支持
内容概述 关于促进苏北地区又好又快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时        效 根据《省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苏政发[2017]162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苏政发〔2011〕59号

  省政府关于促进苏北地区

  又好又快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十一五”期间,苏北地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奋发努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促进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连续五年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取得了超出预期的好成绩,跨上了前进的新台阶,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实现小康并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关键阶段,也是加快苏北振兴的关键时期。这五年的发展,关系到苏北能否如期总体上实现全面小康,同时也决定着全省“两个率先”的进程。全面达小康,关键在苏北。没有苏北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省的全面小康。根据我省“十二五”规划和苏北发展实际,到2015年,苏北地区总体上要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力争以省辖市为单位全面达小康,1/2以上的县(市)全面达小康;地区生产总值力争年均增长12%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工业占比达到45%以上,开发区工业占地区工业比重达到70%以上,服务业比重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更大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12%,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与发达地区差距明显缩小。围绕上述奋斗目标,为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强苏北的发展动力和活力,促进苏北地区又好又快跨越发展,现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和标准,整合各类奖补资金,着力构建省、市、县共同参与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体系。

  省级财政通过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苏北经济薄弱地区基层政府的财力倾斜和支持力度,提高县级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保障能力,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省级财政继续完善促进区域发展、开发区提升、产业优化等专项政策,促进苏北经济薄弱地区县域经济发展,壮大县域财政实力,提高县级自我保障能力。

  积极支持苏北地区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对经济薄弱地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给予补助。

  二、深入推进产业转移

  鼓励和引导省内外发达地区资本到苏北创办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吸纳劳动力多的企业(项目),沿海产业投资基金要积极支持盐城、连云港市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以及临港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支持苏北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淘汰本地落后产能,严防外地落后产能向苏北转移,坚决防止污染转移。支持苏北农业现代化建设,扶持工业和各类资本在苏北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物流项目,加快农业转型升级。

  继续落实好苏北经济薄弱地区省集中收入以及共建园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省集中部分全返政策,不断提高苏北开发区(园区)产业承载能力。继续支持苏北各县(市)建立中小企业服务(发展)中心,指导苏北加快软件园建设,年内新增认定软件企业30家;帮助徐州、连云港两市认定省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园,力争年内挂牌。

  支持金融资源向苏北延伸,对苏北地区投放贷款增速超过全省平均增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由省财政给予一定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到苏北设立分支机构,对省内金融机构到苏北增设网点或分支机构,每设一个县(市)级以上分支机构,由省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100万元;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村镇银行)每设一个县(市)级以下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给予一次性补贴50万元。

  进一步加大沿海滩涂围垦开发力度,2011-2012年,围垦滩涂60万亩,重点建设8个省级滩涂围垦综合开发试验区;2013-2015年,再围垦滩涂130万亩,全面实施园区式综合开发。将中央财政补贴江苏农村土地连片整治项目资金重点向沿海滩涂围垦倾斜,中央财政补贴资金27亿元一半用于沿海滩涂围垦重大工程;沿海滩涂围垦省级补助标准由每亩1000元增至2000元,支持沿海各市、县对已围垦的滩涂按国家要求进行综合开发利用。

  三、加强合作共建园区建设

  深入开展合作共建园区建设,对已经省审核批复的共建园区加大指导和考核力度,促进园区持续健康发展;对尚未合作共建的苏北省级以上开发区积极给予支持和帮助,鼓励和推进苏南或省外开发区及大型企业到苏北共建开发区,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加快申报审核,力争到2012年末,苏北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部实现合作共建。

  在继续执行共建园区现有扶持政策的基础上,为鼓励共建园区科技创新、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更好更快发展,从2011年到2015年,依据共建园区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对评价排名前10位的园区分别给予500万元财政奖励资金。

  共建园区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为主的合作共建机制,加强规划管理,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和招商选资工作,努力建成一批融产业合作示范、新型工业化先导和现代制造业集聚的共建园区。

  四、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依托苏北地区的重点特色产业、重点骨干企业建设一批校企联盟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快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等科技创新要素向苏北集聚。

  省级各类科技计划对苏北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支持,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省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和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对苏北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重点建设连云港清洁能源创新产业园,加快万吨级高性能碳纤维制备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带动苏北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加强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省(徐工)工程机械研究院、省生物酿酒研究院、中科院(连云港)能源动力研究中心和省生物质高效开发与利用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建设,支持省内外高校在苏北设立研发基地和人才培训基地。

  2011年,安排苏北科技富民强县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各2000万元,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和特色优势明显的高新技术产业及新兴产业。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引导各类优秀人才向苏北地区流动,2011年,安排苏北急需人才专项引导资金2000万元,引进一批重点行业和领域急需紧缺经营管理人才。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和“企业博士集聚计划”,在同等条件下对苏北资助对象给予倾斜。

  面向苏北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市场化评价机制和选拔机制,分层分类抓好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工作。积极推进苏北地区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高职院校省级实训基地建设,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奖补资金重点用于苏北地区。大力实施“两后双百工程”(即初中毕业后上不了高中、高中毕业后上不了大学的100%组织培训,达到劳动年龄的100%介绍就业)和“四全工程”(即全员普查登记、全员分类建档、全员培训发证、全员转化就业),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实用型人才,扩张实用人才队伍总量。

  发挥重点高校的辐射作用,加大对苏北高校和高职院校的对口支援力度,每年安排专项经费4000万元,组织省内千所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与苏北农村千所薄弱学校实行“校对校”结对帮扶、对口支教。“十二五”期间,继续选派大学毕业生赴苏北农村学校任教,全面实行学费全额返还的奖励政策。

  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快苏北教育现代化步伐,不断提高苏北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到中央核定东部地区的标准,省财政继续对苏北经济薄弱地区按现行比例给予补助。设立学前教育奖补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农村幼儿园建设,扶持苏北经济薄弱地区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同时省财政继续按现行比例分担苏北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所有一、二年级在校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

  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骨干、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支持苏北地区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普及县、乡、村三级“两馆一站一室”、农家书屋、农村数字电影固定放映和健身路径,完成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

  推进居委会和村委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对每个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给予适当补助。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孤儿养育标准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统筹层次,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省级补助资金、农村敬老院建设“关爱工程”省级补助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省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苏北地区。

  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以促进贫困农户脱贫增收和经济薄弱村加快发展为中心任务,统筹推进开发式扶贫和救助式扶贫,确保2011年提前一年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在此基础上,全省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到“十二五”末,苏北农村低收入人口人均纯收入明显提高,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济薄弱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

  七、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积极支持和培育苏北地区机电产品出口基地、科技兴贸基地及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帮助苏北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资助各类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种经贸活动。

  鼓励外资北上,充分利用我省驻外机构和各类投资贸易促进活动宣传苏北,打造江苏利用外资新高地。加强苏北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功能建设,重点支持特殊功能监管区、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围绕国家和省区域发展战略,支持苏北地区开发区升级、调整区划或设立新的开发园区。

  鼓励苏北地区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支持苏北地区建设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进一步规范外派劳务市场建设,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苏北企业赋予外派劳务经营权,鼓励建立外派劳务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县外派劳务服务中心平台建设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30万元。

  八、加快交通、电力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在实施新一轮国省干线改造工程的同时,加快建设宿迁至新沂、连云港东疏港和北疏港高速公路,开工建设阜宁至建湖、金湖至马坝高速公路,推进盐城至大丰高速公路和京沪高速淮江段拓宽改造工程建设;加快航道和连云港港、大丰港建设,着力建设连云港港30万吨级深水航道;开工建设连盐和连淮铁路,不断提升陇海铁路和徐州、连云港机场服务水平;加大客货运枢纽建设力度,全面推进苏北地区农村客运班线和镇村公共交通建设,进一步完善苏北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方便群众出行。在高速公路、地方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和撤渡建桥等方面对苏北继续实施倾斜。“十二五”期间,安排国省干线公路省级补助资金80亿元。

  进一步加大苏北地区电网建设力度,提高苏北电网投资比例,满足苏北地区用电增长需求。加快建设500千伏岱山升压、盐北升压、旗杰升压、连云港北(临海)升压等输变电工程,推进新海电厂和徐州国华电厂“上大压小”工程的配套送出输变电工程建设,为苏北新建机组早日并网发电创造条件。全面推进苏北沿海地区电网规划建设,加快建设风电汇流站,确保沿海风电可靠送出。实现电网规划与地方规划有效对接,加大重点电网项目站址和走廊的保护力度,加快布点建设苏北地区后续500千伏项目。

  支持苏北地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培育一批农村信息化应用示范点,不断提高苏北产业发展和城乡社会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九、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在“十二五”期间,以新一轮治淮工程为重点,开工建设淮河入海二期工程,完成淮河入江水道工程,加大区域中小河流治理力度,加强流域防洪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苏北地区防洪除涝能力。

  以中小河流治理为重点,积极推进苏北地区区域治理工程,完成列入国家专项规划的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加固和大型泵站改造任务。

  以南水北调及沿海地区供水为重点,全面完成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实施沿海江水东引北送骨干供水工程,完善区域输水配水网络,强化城乡供水水源管理和安全保护,健全防汛防旱减灾体系,提高苏北和沿海缺水地区水资源保障与水利应急能力。

  以农业增产增效及改善民生为目标,在苏北重点实施小型农田水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和河道疏竣工程,推进农村水利建设,推进农村水利标准化、现代化。

  大力推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加快水源工程建设,夯实苏北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十、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在“十二五”期间,积极争取中央治淮专项资金,加大对淮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工程管网建设奖励力度,推动淮河流域重点治污工程建设。

  协调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苏北地区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等环保工程项目建设。支持苏北地区建立餐厨垃圾集中处理企业。

  安排专项资金1.2亿元以上,重点支持6-10个县(市、区)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建设。

  加大通榆河沿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南水北调沿线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工程建设支持力度,省级安排的环境基础设施专项资金自2011年起从1.5亿元调增到3.5亿元,重点对苏北区域供水管网建设进行“以奖代补”,奖励比例由投资总额的7%-12%调至20%以上。

  苏北各地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不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同时积极主动、开拓创新,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内外经济合作与竞争;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从“两个率先”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大对苏北的支持力度,发挥政策的最大效应,共同为苏北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推动苏北地区实现又好又快跨越发展,不断开创我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文件下载:苏政发〔2011〕5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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