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3-01442 分          类: 政府文件 卫计、妇女儿童 通知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3-12-26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授予昆山市和盐城市盐都区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市)称号的通知 主   题   词: 卫生
文          号: 苏政发〔2013〕165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授予昆山市和盐城市盐都区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市)称号的通知
时          效:
  

  苏政发〔2013165

  

  

  省政府关于授予昆山市和

  盐城市盐都区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

   先进区(市)称号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大力发展社区卫生事业,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市)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经组织评审,现决定授予昆山市和盐城市盐都区“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市)”称号。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地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社区卫生工作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为保障和增进人民健康、谱写好中国梦江苏篇章作出新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6日

 

文件下载:szfa[2013]165(2013-12-2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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