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3-01449 分          类: 政府文件 公路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3-12-29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泰州长江公路通道、沪陕高速公路江都至六合段继续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主   题   词: 收费 江苏
文          号: 苏政复〔2013〕136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同意泰州长江公路通道、沪陕高速公路江都至六合段继续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13〕136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泰州长江

  公路通道、沪陕高速公路江都至六合段

  继续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泰州长江公路通道、沪陕高速公路江都至六合段继续征收车辆通行费的请示》(苏交控营〔2013〕2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泰州长江公路通道、沪陕高速公路江都至六合段分别继续暂由江苏泰州大桥有限公司、江苏宁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征收车辆通行费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待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后,根据相关收费规定再行核定收费年限。目前,收费标准、收费管理等具体事宜仍按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相关规定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9日

 

文件下载:szfu[2013]136(2013-12-2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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