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3-01449 | 分 类: | 政府文件 公路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3-12-29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泰州长江公路通道、沪陕高速公路江都至六合段继续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 主 题 词: | 收费 江苏 |
文 号: | 苏政复〔2013〕136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同意泰州长江公路通道、沪陕高速公路江都至六合段继续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 ||
时 效: |
苏政复〔2013〕136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泰州长江
公路通道、沪陕高速公路江都至六合段
继续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泰州长江公路通道、沪陕高速公路江都至六合段继续征收车辆通行费的请示》(苏交控营〔2013〕2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泰州长江公路通道、沪陕高速公路江都至六合段分别继续暂由江苏泰州大桥有限公司、江苏宁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征收车辆通行费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待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后,根据相关收费规定再行核定收费年限。目前,收费标准、收费管理等具体事宜仍按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相关规定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