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3-01285 分          类: 政府文件 旅游、服务业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3-02-25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省丹阳水晶山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主   题   词: 丹阳 旅游 批复
文          号: 苏政复〔2013〕14号
内 容 概 述: 同意设立江苏省丹阳水晶山旅游度假区
时          效:

  

  苏政复〔2013〕14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设

  江苏省丹阳水晶山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镇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报丹阳市水晶山省级旅游度假区的请示》(镇府发〔201287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江苏省丹阳水晶山旅游度假区。

  二、丹阳水晶山旅游度假区规划面积19.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丹埤公路、管山温泉旅游度假区,西至凤凰湖、天地石刻园,南至丹界公路、胡高公路,北至通港公路。

  三、丹阳水晶山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依法办理用地报批手续。要注重旅游度假区建设与村庄改造、乡镇发展相协调,实现利民、惠民、富民发展目标。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四、丹阳水晶山旅游度假区要充分利用山水生态和历史文化资源,努力打造融生态体验、休闲度假、运动康体、文化展示于一体的高品质生态旅游度假区。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大力发展旅游龙头企业,建设优良的旅游度假设施,营造优美的旅游度假环境,开发适合市场需求、高中低相结合的休闲旅游度假产品,不断提升旅游度假区的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为促进我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

  2013116

文件下载: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省丹阳水晶山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
视频解读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