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3-01290 分          类: 政府文件 旅游、服务业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3-02-25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省苏州相城阳澄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主   题   词: 相城 旅游 批复
文          号: 苏政复〔2013〕20号
内 容 概 述: 同意设立江苏省苏州相城阳澄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
时          效:
  
  苏政复〔2013〕20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

  江苏省苏州相城阳澄湖生态休闲

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阳澄湖生态休闲旅游旅游度假区列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请示》(苏府呈〔2013〕2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江苏省苏州相城阳澄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

  二、苏州相城阳澄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规划面积18.5平方公里(不含水域),四至范围:东至阳澄湖东湖西湖岸线,西至阳澄湖西湖东湖岸线,南至京沪高速铁路,北至湘石路。

  三、苏州相城阳澄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依法办理用地报批手续。注重旅游度假区建设与村庄改造、乡镇发展相协调,实现利民、惠民、富民发展目标。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四、苏州相城阳澄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要充分依托独特的阳澄湖蟹文化、红色文化、佛教文化和丰富的湖泊生态资源,努力打造融生态休闲、运动体验、商务接待、湖鲜美食等功能于一体的高品质旅游度假区。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大力发展旅游龙头企业,建设优良的旅游度假设施,营造优美的旅游度假环境,开发适合市场需求、高中低相结合的休闲旅游度假产品,不断提升旅游度假区的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为促进我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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