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3-01304 分          类: 政府文件 机关事务 通知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3-03-14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度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的通知 主   题   词: 主办部门 以上 建设 经济 新增
文          号: 苏政发〔2013〕25号
内 容 概 述: 2013年度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
时          效:
苏政发〔201325
  

省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度

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推进“两个率先”的重要一年。做好2013年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将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分解为“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由省政府领导成员牵头协调、责任部门负责落实。现将《省政府2013年度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印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全面落实“六大战略”,深入实施“八项工程”,统筹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要抓紧分解落实考核指标,把各项任务细化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自上而下形成强有力的责任体系。要把做好重点工作与加强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坚定决心、咬紧目标、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2013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省政府将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0日

 

省政府2013年度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

  一、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2.公共财政收入增长10%左右。(主办部门:省财政厅)

  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工业投资增长17%,民间投资增长20%左右。(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左右。(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3.5%左右。(主办部门:省物价局)

  6200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4800亿元。(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7.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647亿元,建成宁杭铁路、沿海高等级公路(除灌河大桥)、太仓港疏港高速公路、连申线东台至长江段航道整治等工程,开工建设沪通铁路江苏段、连盐铁路、南京机场高速公路扩建等工程,启动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主办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8.全面完成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里下河水源调整卤汀河工程、南京长江干堤(郊区段)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任务,开工建设太湖综合治理新沟河、七浦塘和沿海水利川东港、射阳河以及治淮分淮入沂、新汴河整治等骨干水利工程。(主办部门:省水利厅)

  9.完成电网投资220亿元,新增电力装机550万千瓦。(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10.完成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10亿元。(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1.担保行业在保余额同口径增长10%以上。(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12.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35%以上。(主办部门:省科技厅)

  13.力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600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38%。(主办部门:省科技厅)

  14.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7.5%。(主办部门:省科技厅)

  15.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件。(主办部门:省科技厅)

  16.新建企业研发机构1000家,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比例达85%。(主办部门: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17.新增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30家,认定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00家。(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8.新建10个省级创新型县(市、区)、30个省级创新型乡镇。(主办部门:省科技厅)

  19.新建10家省级科技金融合作创新示范区,新增科技小额贷款公司20家。(主办部门:省科技厅、金融办)

  20.新增专业技术人员30万人、高技能人才18万人。(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21.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0个、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4家。(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22.新兴产业销售收入力争达到4.8万亿元。(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23.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24.物流业增加值增长12%。(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5.旅游业增加值增长15%。(主办部门:省旅游局)

  26.培育1520家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27.新增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工业企业5家,其中超千亿元工业企业1家。(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8.新增认定软件企业500家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企业10家。(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9.全社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8%,新开工和竣工投产各100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30.创建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区与试验区20家,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指数超过85。(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31.基本建成省、市、县(市、区)三级综合信息化服务平台,服务范围分别覆盖65%以上的行政村和50%以上的城乡社区。(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更大力度统筹城乡发展

  32.新增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300万亩、设施农业面积80万亩、设施渔业面积30万亩。(主办部门:省农委、海洋与渔业局)

  33.完成农村土地整治面积70万亩。(主办部门:省国土资源厅)

  34.完成20万亩旱改水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和旱涝保收农田各100万亩,开发农业后备资源60万亩。(主办部门:省水利厅、农业资源开发局)

  35.完成沿海滩涂匡围34万亩,改造沿海滩涂已围垦区8万亩。(主办部门:省沿海办、农业资源开发局)

  36.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20万户、渔业科技示范户40万户。(主办部门:省农委、海洋与渔业局)

  37.农业专项技术培训100万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农民创业培训5万人。(主办部门:省农委)

  38.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登记成员60万户。(主办部门:省农委)

  39.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1800个,培育优质高产高效抗病农业新品种30个。(主办部门:省农委、科技厅)

  40.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8%,其中,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达84%。(主办部门:省农机局)

  41.新设农村小额贷款公司50家。(主办部门:省金融办)

  42.新建农村小型桥梁5950座。(主办部门:省财政厅、水利厅)

  43.完成苏南地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落实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要求。(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4.启动10个左右“综合规划建设示范镇”创建工作,指导10个左右县(市、区)开展镇村布局规划优化试点。(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5.新增城乡统筹区域供水通水乡镇60个、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建制镇80个。(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6.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重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主办部门:省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五、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47.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新增节能能力200万吨标准煤。(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48.深入推进千企节能低碳行动,确保实现节能400万吨标准煤。(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49.组织800家重点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组织500家工业企业开展新一轮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主办部门:省环保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50.新增节能建筑面积8000万平方米、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面积1000万平方米。(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51.实施2000项重点减排工程,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主办部门:省环保厅)

  52.实施1000个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确保太湖地区饮用水安全、不发生大面积湖泛,确保南水北调江苏段水质达到通水要求。(主办部门:省环保厅、太湖办、水利厅)

  53.科学划定重要生态功能区,确保功能区面积不低于国土面积的20%。(主办部门:省环保厅)

  54.完成900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以及国家和省“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确定的75%的重点治理项目。(主办部门:省环保厅)

  55.集中整治100条水质较差的城市内河,疏浚整治农村河道土方3.2亿立方米。(主办部门:省环保厅、水利厅)

  56.力争5个市、县(区)达到国家生态市、县(区)考核标准。(主办部门:省环保厅)

  57.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上年下降4%6%以上。完成20个饮用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对12个省管湖泊实施卫星遥感监测。(主办部门:省水利厅)

  58.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3000/日,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76%以上。(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59.新增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80万座。(主办部门:省卫生厅)

  60.淘汰老旧机动车8.5万辆。(主办部门:省公安厅、环保厅)

  61.新增造林面积60万亩、森林抚育面积150万亩、城市绿地4800公顷。(主办部门:省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厅)

  六、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62.完成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主办部门:省监察厅、法制办)

  63.完成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以及事业单位分类工作。(主办部门:省编办、法制办)

  64.省属企业完成国有控股企业股份制改造5家,清理整合控股企业40家,退出低效参股投资30项。(主办部门:省国资委)

  65.完善省级生态转移支付办法。(主办部门:省财政厅、环保厅)

  66.完成16个县区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主办部门:省物价局)

  67.设立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主办部门:省金融办)

  68.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5%左右。(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69.服务贸易增长20%以上,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增长30%左右。(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70.利用外资继续保持全国领先优势。(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71.对外投资增长20%以上。(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七、扎实推动文化强省建设

  72.创建23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主办部门:省文化厅)

  73.建设10家文化科技产业园。(主办部门:省科技厅、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

  74.新发展有线电视用户60万户,有线电视行政入户率达87.8%。(主办部门:省广电局)

  75.对600个街道、乡镇基层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点进行提档升级。(主办部门:省文化厅)

  76.举办江苏省首届艺术展演月。为经济薄弱地区县(市、区)送专题展览34个、文艺演出30场。建设乡镇固定电影放映点653个。(主办部门:省文化厅、广电局)

  77.举办第九届江苏读书节。更新5000家农家书屋出版物,建设1000家数字农家书屋。(主办部门:省新闻出版局)

  八、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78.城市和农村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新型服务管理模式实现全覆盖。(主办部门:省民政厅)

  79.打击犯罪总绩效继续保持全国前列,现行命案破案率达90%以上。(主办部门:省公安厅)

  8080%以上的居民小区建成技防小区,技防入户率达70%以上。(主办部门:省公安厅)

  81.社区服刑人员就业率不低于85%,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100%纳入低保范围。(主办部门:省司法厅、民政厅)

  82.新增法治文化示范点50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25%。(主办部门:省司法厅)

  83.信访总量、进京上访量分别下降10%以上,信访积案减少50%以上。(主办部门:省信访局)

  84.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各项考核指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目标之内。(主办部门:省安监局)

  九、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85.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长10%左右。(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农委)

  86.城镇登记失业率4%以内。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87.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5万人以上,扶持农民自主创业3万人。(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8860%的市、县达到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标准。(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89.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2%以上。(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90.社会保险主要险种参保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社会保障卡覆盖人数达3000万人以上。(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91.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70%,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地区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

  9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270元。(主办部门:省民政厅)

  93.常住人口法律援助案件代理和辩护率达万分之八。(主办部门:省司法厅)

  94.新建10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60家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主办部门:省教育厅)

  95.完成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省级培训12万人次。(主办部门:省教育厅)

  96.完成200个乡镇卫生院、8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设备装备,以及50个乡镇卫生院、4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主办部门:省卫生厅)

  97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以及7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主办部门:省卫生厅)

  98.人口自然增长率4‰左右,人口家庭公共服务体系转型覆盖率达85%。(主办部门:省人口计生委)

  99.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覆盖率达85%以上,全面兑现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政策。(主办部门:省人口计生委)

  十、继续办好保障和改善民生10件实事

  100.帮助困难群体就业。重点开发5000个基层公益性岗位和1.6万个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万人。(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01.深入推进教育惠民。加固改造、新建重建中小学校舍500万平方米,新建、改扩建800所农村幼儿园,对符合规定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全部实行免费教育,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主办部门:省教育厅、财政厅)

  102.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医保的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80元。实现全科医生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力争6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家庭医生制度,新增应急救护培训100万人以上。(主办部门: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红十字会)

  103.加强保障房建设。新开工保障性住房23万套,基本建成18万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万户,累计形成200万套以上保障能力。(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04.加大养老服务和助残力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大力改善农村敬老院生活设施和保障条件。新建20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增3万张养老床位。为2万名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主办部门: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残联)

  105.关爱留守流动妇女儿童。扶持百万留守流动妇女就近创业就业。实现农村妇女专项疾病筛查全覆盖,对160万名留守流动儿童开展安全守护行动。(主办部门:省妇儿工委办公室)

  106.丰富群众文体生活。推进省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院资源数字化,努力实现全省共享。为经济薄弱地区乡镇送书刊80万册、送戏2800场、送电影15万场。70%的城市社区建成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成健身步道400公里。(主办部门: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厅)

  107.促进城乡居民便利出行。新增城市公交线路200条、节能环保公交车3000辆。新改建农村公路4000公里、桥梁1000座。行政村通达客运班车基本实现全覆盖,镇村公交开通率达到43%以上。(主办部门:省交通运输厅)

  108.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环境。解决30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苏南全面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苏北、苏中完成40%以上。建设污水处理主干管网2500公里以上,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80万立方米,完善省辖市市区PM2.5监测能力,基本实现县(市)PM2.5监测能力全覆盖。(主办部门:省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

  109.深入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确保2013年有100万农村低收入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新一轮脱贫标准。切实加大对农村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主办部门:省扶贫办)

  

文件下载:szfa[2013]25(2013-02-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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