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3-01319 分          类: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3-04-02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南京市高旺河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的批复 主   题   词: 高旺河 水质 高旺 调整
文          号: 苏政复〔2013〕36号
内 容 概 述: 同意南京市高旺河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
时          效:
  

  

  苏政复〔201336

 

  省政府关于同意南京市高旺河

  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的批复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高旺河水(环境)功能区的请示》(宁政发〔2013〕30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近年来,你市浦口地区城乡发展加快,高旺河上下游水资源开发利用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为科学保护区域水资源、水环境,对高旺河高旺保留区进行调整是必要的。

  二、同意将原高旺河高旺保留区(大林村至高旺河入江口,全长12公里)分为两段。

  (一)高旺河入江口至高旺桥段6.2公里,调整为高旺河工业、景观娱乐用水区,水质目标维持Ⅲ类不变。

  (二)高旺桥至大林村段5.8公里,仍维持高旺河高旺保留区不变,水质目标维持Ⅲ类不变。

  三、望你市切实加强水功能区管理,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强化各项保护措施,确保入高旺河水质达到相应的水质要求,高旺河口入长江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标准。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8日

文件下载:szfu[2013]36(2013-03-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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