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复〔2013〕65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340省道金坛收费站迁址的批复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常溧公路金坛收费站移址的请示》(常政发〔2010〕4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常溧公路金坛收费站迁移至340省道金坛与句容交界处(桩号:S340 K141+375)。
二、站点迁移的具体时间由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物价局另行通知。
三、你市要做好相关协调和宣传解释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2日
文件下载:szfu[2013]65(2013-07-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