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政复〔2013〕61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置239省道高淳收费站的批复
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246省道239省道征收车辆通行费的请示》(宁政发〔2011〕103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新建成的239省道一级公路江苏与安徽交界处设置高淳收费站,收费用于偿还该路工程建设的债务。
二、具体收费时间、收费管理、收费标准等由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物价局另行通知。
三、你市要做好相关协调和宣传解释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2日
文件下载:szfu[2013]61(2013-07-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