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3-01366 分          类: 政府文件 城市规划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3-08-08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启东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规划 城市 建设 发展 交通
文          号: 苏政复〔2013〕69号
内 容 概 述: 省政府关于启东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1369

   省政府关于启东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启东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启东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启政发〔2013〕6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启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呼应沿江、沿海开发战略,接轨上海,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城镇化质量,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统筹城乡产业发展、资源配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居民点布局要充分尊重民意,实行分类指导,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发展乡村旅游和保护乡村风貌特色,与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相适应。

  三、合理控制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规模40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43.8平方公里以内;到2030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规模50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54.8平方公里以内。

  四、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布局结构,规划中心城区主要向南、向东发展,形成“一核、双轴、五组团”的空间结构形态。正确处理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之间的关系,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彰显城市空间特色。

  五、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节能减排进程。严格保护饮用水源、河湖水系、基本农田、长江口(北支)湿地、沿海滩涂等重要生态开敞空间以及各类历史文化资源,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六、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完善铁路、公路、水运等对外交通运输网络和港口疏集运系统,加强区域交通、城市交通以及各类交通方式的统筹组织和相互衔接,不断优化城市路网结构。贯彻落实公交优先、慢行友好的发展理念,建设以公共交通为主导、多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绿色交通体系。

  七、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建立覆盖城乡、层级合理、功能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将保障性住房纳入近期建设规划,依法有序推进旧城改造,普遍提高群众居住质量。

  八、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启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是启东市城乡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变更。要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抓紧制定完善各项专业规划和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镇、村庄规划制定工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依法进行统一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7日

 

文件下载:szfu[2013]69(2013-07-1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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