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政复〔2013〕81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
一号码头二号泊位、二期舾装码头
对外开放的批复
江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一号码头二号泊位、二期舾装码头对外开放的请示》(澄政发〔2013〕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一号码头二号泊位、二期舾装码头对外开放。
二、望你市督促码头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认真研究落实口岸查验机构提出改进码头监管设施及条件的意见。
三、码头对外开放后,要加强职工相关法律、法规、涉外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使对外开放各项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年9月7日
文件下载:szfu[2013]81(2013-09-0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