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4-00151 分          类: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4-10-16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调整沛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主   题   词: 街道办事处 个居委会 大屯 个村委会 人口
文          号: 苏政复〔2014〕111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调整沛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14〕111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沛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徐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沛县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徐政报〔2014〕3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沛县沛城镇、大屯镇。

  二、以原沛城镇的西郊、泗水、汤沐、大风、新风、南谭、鼓楼、正阳、新建、香城、汉台、西关、杨彭庄、郝小楼、东关、南关、李集、鹿湾、任庄19个居委会和蒋庄、孔庄、邓园、张桥、户屯、金沟、赵圈、封楼、刘庄、石河、潘阁、纪庄12个村委会区域设立沛城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歌风路11号。

  三、以原大屯镇的郝寨、小营、大菜、冯桥、秦岗、夏官屯、花园、齐心、大王庄、魏营、朱大庄、孟庄、安庄、徐庄、大屯15个居委会和丰乐、关庄、贾庙、石大屯、小屯、马寺、王坑、宋庄、郝尧、李大庄10个村委会区域设立大屯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幸福路1号。

  四、以原沛城镇的铁西、甄庄、二堡、南孔庄、封楼、苗林6个居委会和晓鸣寺、张楼、马庙3个村委会,以及原大屯镇的大张庄、野场、范庄、许塘、大董庄、许阁、四堡、侯楼8个居委会区域设立汉兴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韩信路5号。

  五、以原沛城镇的小街子、刘园、韩坝、北孔庄、王楼、孟桥、那庄7个居委会和前滩、陈楼、韩楼3个村委会,以及原大屯镇的四座楼、八里屯、徐王庄3个居委会和刘寨村委会区域设立汉源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汉邦路37号。

  行政区划调整后,沛城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62.4平方公里,人口16万人,管理19个居委会、12个村委会;大屯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61平方公里,人口12.23万人,管理15个居委会、10个村委会;汉兴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53.1平方公里,人口4.07万人,管理14个居委会、3个村委会;汉源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29.5平方公里,人口4.96万人,管理10个居委会、4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6日

 

文件:szfu[2014]111(2014-10-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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