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4-00034 分          类: 政府文件 行政区划与地名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4-02-19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撤销宜兴市芳桥镇设立宜兴市芳桥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主   题   词:
文          号: 苏政复〔2014〕25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撤销宜兴市芳桥镇设立宜兴市芳桥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14〕25号

  

       省政府关于撤销宜兴市芳桥镇

  设立宜兴市芳桥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无锡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宜兴市芳桥镇设立芳桥街道办事处的请示》(锡政发〔2014〕1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宜兴市芳桥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宜兴市芳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宜兴市芳桥集镇芳阳路50号,行政区域面积43.78平方公里,人口2.8万人,管理2个居委会、8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9日

 

文件:szfu[2014]25(2014-02-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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