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4-00074 分          类: 政府文件 旅游、服务业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4-05-11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省苏州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主   题   词: 旅游度假区 旅游 建设 发展
文          号: 苏政复〔2014〕60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同意设立江苏省苏州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14〕60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省

  苏州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苏州西部生态城旅游度假区列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请示》(苏府呈〔2013〕1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江苏省苏州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

  二、苏州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规划面积1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镇湖东渚边界、太湖大道、秀岸村及新桥村、环湖路,南至光福边界、太湖水域,西、北均至太湖水域。

  三、苏州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依法办理用地报批手续。要注重旅游度假区建设与村庄改造、乡镇发展相协调,实现利民、惠民、富民的发展目标。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四、苏州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要充分发挥生态优势,深入挖掘人文资源,努力打造集休闲度假、健康娱乐、文化创意、民间工艺于一体的品牌旅游度假区。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大力发展旅游龙头企业,建设优良的旅游度假设施,营造优美的旅游度假环境,开发优质的休闲旅游度假产品,不断提升旅游度假区的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为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旅游强省建设作出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1日

 

文件:szfu[2014]60(2014-05-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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