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4-00078 | 分 类: | 政府文件 科技 批复 |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4-05-20 00:00:00 |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无锡市设立无锡海峡两岸金融与科技合作试验区等事项的批复 | 主 题 词: | 科技 无锡 合作 关于 |
| 文 号: | 苏政复〔2014〕65号 |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同意无锡市设立无锡海峡两岸金融与科技合作试验区等事项的批复 | ||
| 时 效: |

苏政复〔2014〕65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无锡市设立无锡海峡两岸
金融与科技合作试验区等事项的批复
无锡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无锡海峡两岸金融与科技合作试验区的请示》(锡政发〔2014〕33号)、《关于呈报〈无锡市关于加快推进海峡两岸金融与科技合作试验区建设的总体工作方案〉的请示》(锡政发〔2014〕5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设立无锡海峡两岸金融与科技合作试验区。
二、同意《无锡市关于加快推进海峡两岸金融与科技合作试验区建设的总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你市要紧扣《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订具体实施计划,确保无锡海峡两岸金融与科技合作试验区建设有序推进。
三、开展无锡海峡两岸金融与科技合作试验区建设,要坚持市场化导向,加强两岸科技金融交流合作,打造具有江苏特色的海峡两岸科技金融合作品牌,探索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制机制瓶颈的对策措施,构建服务功能完善、经营风险可控、政策扶持有力的两岸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四、支持你市申报创建国家级无锡海峡两岸金融与科技合作试验区。你市要主动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以及两岸金融机构的联系与协作,推动相关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政策在无锡先行先试,形成对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支持合力。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