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发〔2014〕66号
省政府关于印发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
暂行条例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5日
文件及附件:szfa[2014]66(2014-06-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