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4-00099 分          类: 政府文件 公路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4-06-30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同意延长205国道新沂等收费站收费期限的批复 主   题   词: 收费 公路 延长
文          号: 苏政复〔2014〕77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同意延长205国道新沂等收费站收费期限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14〕77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延长205国道

  新沂等收费站收费期限的批复

无锡、徐州市人民政府: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沪宜公路宜漕收费站收费年限的请示》(锡政发〔2014〕38号)、《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徐淮公路睢宁城西收费站收费年限的请示》(徐政报〔2013〕50号)和《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205国道新沂收费站收费年限的请示》(徐政报〔2013〕7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江苏省公路条例》规定,同意205国道新沂收费站、徐淮公路睢宁城西收费站、342省道宜漕收费站、230省道渎边公路收费站暂时延长收费期限3年,收费用于偿还提高原有道路技术等级而新增的债务。

  二、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同意将323省道竹园收费站收费期限延长至2019年,收费用于偿还该站剩余债务。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4年6月30日

 

文件:szfu[2014]77(2014-06-3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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