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4-00102 | 分 类: | 政府文件 水利、水务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4-07-01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同意常州市德胜河、连云港市古泊善后河灌云农业用水区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的批复 | 主 题 词: | 常州 调整 水质 |
文 号: | 苏政复〔2014〕78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同意常州市德胜河、连云港市古泊善后河灌云农业用水区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的批复 | ||
时 效: |
苏政复〔2014〕78号
省政府关于同意常州市德胜河、
连云港市古泊善后河灌云农业用水区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的批复
常州、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调整德胜河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请示》(常政发〔2014〕33号)、《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批准调整古泊善后河灌云农业用水区为灌云、徐圩饮用水源区的请示》(连政发〔2014〕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常州市将原德胜河常州农业用水区(魏村枢纽至运河口,全长19.2公里)分为两段。
(一)魏村枢纽至剩银河口7公里河段调整为德胜河常州饮用水源区,水质目标从Ⅲ类调整为Ⅱ类。
(二)剩银河口至运河口12.2公里河段仍为德胜河常州农业用水区,水质目标维持Ⅲ类不变。
二、原则同意连云港市将古泊善后河灌云农业用水区(五里村至善后新闸,全长14.5公里)调整为古泊善后河灌云、徐圩饮用水源区,水质目标仍为Ⅲ类。
三、你们要切实加强水功能区管理,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强化各项保护措施,确保调整后的水功能区水质达到相应的水质要求。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