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319/2014-00115 分          类: 政府文件 城市规划 批复
发 布 机 构: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 文 日 期: 2014-07-31 00:00:00
标          题: 省政府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的批复 主   题   词: 规划 建设 园区 城市 交通
文          号: 苏政复〔2014〕86号
内 容 概 述: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的批复
时          效:

  

  苏政复〔2014〕86号

  

    省政府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

  规划(2012-2030)的批复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的请示》(苏府呈〔2014〕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报送的《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决策部署,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的要求,以现代化发展为引领,以发展方式转变为重点,以中新合作示范为特色,提升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发展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合理控制人口和用地规模。到2020年,园区规划人口规模115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159.2平方公里以内;到2030年,规划人口规模135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165.1平方公里以内。

  三、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逐步清理闲置土地,以置换、加密、加层等方式挖掘低效土地潜力。优化用地布局,加强土地利用和城市交通的相互协调,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抓好城市特色塑造和开敞空间建设,提升城市空间品质。

  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逐步淘汰资源能源消耗过高的产业。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河湖水系等重要生态开敞空间以及各类历史文化资源,持续改善园区环境面貌。

  五、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完善铁路、公路、水运等对外交通运输体系,加强区域交通、城市交通以及各类交通方式的统筹组织和相互衔接。贯彻落实公交优先、慢行友好的理念,不断优化园区路网结构,建设多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绿色交通体系。

  六、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按照均等化、便捷化、品质化的要求,建立层级合理、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统筹安排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群众居住质量。

  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按照率先实现现代化的要求,适度提高规划标准,合理预控发展容量,构建前瞻性的基础设施体系。发挥基础设施对空间布局的引导作用,通过优化基础设施网络,合理引导人口、产业集聚,实现园区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城市综合防灾体系,不断提高城市防灾能力。

  八、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是苏州工业园区城乡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修改。要在规划指导下,抓紧制定完善各项专业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依法对各类建设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4年7月31日

 

文件:szfu[2014]86(2014-07-31).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0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对接沿海大开发加快推进徐宿连航道建设实现苏北联江通海的建议) 12-06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
视频解读
相关政策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