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4-00117 | 分 类: | 政府文件 水利、水务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 文 日 期: | 2014-08-06 00:00:00 |
标 题: |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达山岛领海基点保护范围的批复 | 主 题 词: | 保护 领海基点 海洋 |
文 号: | 苏政复〔2014〕87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达山岛领海基点保护范围的批复 | ||
时 效: |
苏政复〔2014〕87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
达山岛领海基点保护范围的批复
省海洋与渔业局:
你局《关于审批〈达山岛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报告〉的请示》(苏海域〔2014〕1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和国家海洋局《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与保护办法》等相关规定,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达山岛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报告》,由你局予以公布。
二、达山岛领海基点位于我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东北海域,是我省海域最北端的领海基点,要按照“特殊用途、特别保护”的要求,从有利于领海基点地形地貌保护出发,设置保护范围标志,落实特殊保护措施,保持达山岛领海基点的稳定。
三、划定并保护领海基点,对于提高海洋管理水平、维护海洋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你局作为达山岛领海基点保护范围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并会同省有关部门和沿海市、县人民政府,共同做好领海基点保护工作,为维护国家领海主权奠定坚实基础。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