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14-00128 | 分 类: | 政府文件 水利、水务 批复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 文 日 期: | 2014-09-02 00:00:00 |
标 题: | 省政府关于麻菜珩领海基点保护范围的批复 | 主 题 词: | 保护 领海基点 海洋 |
文 号: | 苏政复〔2014〕97号 | ||
内 容 概 述: | 关于麻菜珩领海基点保护范围的批复 | ||
时 效: |
苏政复〔2014〕97号
省政府关于麻菜珩领海基点保护范围的批复
省海洋与渔业局:
你局《关于审批〈麻菜珩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报告〉的请示》(苏海域〔2014〕1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和国家海洋局《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与保护办法》等相关规定,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麻菜珩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报告》,并由你局公布。
二、麻菜珩领海基点位于我省大丰市正东侧海域,是我省三个领海基点之一,要按照“特殊用途、特别保护”的要求,从有利于领海基点地形地貌保护出发,设置保护范围标志,落实特殊保护措施,保持麻菜珩领海基点的稳定。
三、划定并保护领海基点,对于提高海洋管理水平、维护海洋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你局作为麻菜珩领海基点保护范围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并会同省有关部门和沿海市、县人民政府,共同做好领海基点保护工作,为维护国家领海主权奠定坚实基础。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日